招聘对象
社会人员
学历
研究生
学位
硕士及以上
招聘专业
中医学(A1005)、临床医学(A1002)、中西医结合(A1006)
职称及其他条件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取得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2.在三级甲等医院从皮肤科专业工作10年及以上。
3.取得卫生系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能够带领科室开展临床专科建设及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
5.具有丰富的临床、教学和科研经验,业绩成果符合以下条件2项及以上:
(1)主持省部及以上级课题1项或厅局级课题2项;
(2)以第一作者或末位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3篇及以上;
(3)担任省级学会相关专业分会常务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以上学术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