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教育局面向毕业生校园招聘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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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教师二
5
招考人数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5
职业代码
111
报考单位
海城市教育局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15
岗位名称
高中语文教师二
岗位代码
111
经费来源
全额拨款
岗位简介
从事高中语文教学工作
岗位类别
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类型
选岗岗位
招聘总数
5
具体岗位信息
1.海城市高级中学2人; 2.海城同泽中学1人; 3.海城市析木高级中学2人
主管部门
海城市教育局
报考条件
专业
本科:汉语言文学 、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类,学科教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汉语国际教育
学位
学士 及以上
学历
海城市高级中学(A类)要求: 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和省属重点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 2.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本科需符合本科专业要求。 3.省属重点师范院校的考生,以本科学历报名的,本科专业需为汉语言文学(师范);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本科需为省属重点师范院校,且本科专业需为汉语言文学(师范)。 海城同泽中学(B类)要求: 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和省属重点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 2.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本科需符合本科专业要求。 3.省属重点师范院校的考生,以本科学历报名的,专业需为汉语言文学(师范)或汉语国际教育(师范);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本科专业需为汉语言文学(师范)或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海城市析木高级中学(C类)要求: 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和省属重点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 2.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本科需符合本科专业要求。 3.省属重点师范院校的考生,以本科学历报名的,专业需为汉语言文学(师范)或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其他条件
具有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