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
长兴县范围内常住人口(户籍或居住证截至2024年12月17日)
年龄
年龄为18至40周岁(1983年12月17日至2006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
学历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性别
/
加分条件
1.文化程度加分项:本科学历加1分,研究生学历加2分;2.配偶职级加分项:行政干部,副师加6分,正团加5分,副团加4分,正营加3分,副营加2分,正连加1分;专业技术干部,专业技术7级加6分,专业技术8级加5分,专业技术9级加4分,专业技术10级加3分,专业技术11级加2分,专业技术12级加1分。主官加3分,部门领导加1分;3.配偶兵龄加分项:服役满16周年的,每多服役1周年计2分;4.配偶个人立功受奖加分项:一等功加10分,二等功加5分,三等功加3分,累计不超过15分;5.中共党员加1分。上述加分总成绩的30%计入笔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