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资质要求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如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三级单位本部(含直属机构)5年以上工作经历,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
2.专业要求: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3.职业资格要求: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对应专业注册类执业、职业资格);
4.年龄要求: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8岁,条件特别优秀者(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三级单位本部(含直属机构)2年以上工作经历)可放宽至40岁。
基本任职条件
1.工作经验要求:具有6年及以上电力相关企业营销管理工作经验。
2.岗位技能要求:具有市级供电企业从事过营销专业班组长工作经历或者县级供电企业、电网改制后企业、从事电力交易企业担任过部门经理/副经理。
3.其他要求: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园区用户和承建单位及时处理建设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具有较强的系统思维能力,能从全局、部分等角度思考问题;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独立进行纵向和横向沟通;具有较强的业务实施能力,能够胜任岗位职责中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