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重要制度
中国古代重要制度
三支一扶小讲堂



前  言

中华上下五千年,发生了无数次的战争,下面跟着小粉笔一起来梳理一下我国古代常考的战役吧!


(一)选官制度

一、夏朝至春秋时期的世卿世禄制度

世卿世禄制是古代高级官吏的称呼。世卿就是天子或诸侯国君之下的贵族,世世代代、父死子继,连任卿这样的高官。禄是官吏所得的享受财物。世禄就是官吏们世世代代、父死子继,享有所封的土地及其赋税收入,世袭卿位和禄田的制度在古代曾十分盛行。

商鞅变法的时候世卿世禄制被废除。根据《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分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世卿世禄制被废止。


二、战国时期的军功爵制

战国时列国推行的变法运动,有力地打击了旧贵族特权。秦是推行军功爵制最彻底的国家,秦的军功爵制最典型,对当时和后世的影响也最大。秦的军功爵制主要包括两项内容:其一,“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这就是说凡立有军功者,不问出身门第、阶级和阶层,都可以享受爵禄。军功是接受爵禄赏赐的最必要条件。其二,“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这是取消宗室贵族所享有的世袭特权,他们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仅凭血缘关系,即“属籍”,就可以获得高官厚禄和爵位封邑。


三、汉代的察举征辟制

察举是自下而上推选人才的制度,也叫选举。汉高祖刘邦首下求贤诏,要求郡国推荐具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察举制先河。惠帝、吕后二人执政时间诏举孝弟力田,察举开始有了科目。

汉代察举制度,严格地说是从文帝在位时开始,他下诏要求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并且定下了对策(考试)和等第。武帝时察举制达到完备,各种规定相继推出。其后,各种科目不断充实,特别是有了统一的选才标准和考试办法。考试是汉代察举制度的重要环节。被举者经考试后,由政府量才录用,这样既保证了选才标准能贯彻实行,选出真正的人才,还能保证竞争的相对公平,令下层人士有进入国家管理层的可能。

征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征辟制是一种自上而下选任官吏的制度。


四、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意见,于黄初元年(220 年)命其制定的制度。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这期间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

所谓中正,是指掌管对某一地方的人进行品评的负责人,即中正官。后来中正官又有了大小之分。主要是在各州郡选拔有识见、有名望,和善识人才的官员任“中正”。

中正官的主要职责就是品第人物。中正官主要负责品评与他同籍的士人,包括本州和散居在其他各郡的士人。

品评的内容主要有三个:(1)家世:考察其家庭出身与背景。(2)行状:也就是个人的品行才能的总评。(3)定品:确定品级。原则上主要依据行状,家世只能作为参考。将其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个等级,作为吏部授官的依据。但是,晋朝以后完全是以家世来定品级。出身寒门的行状评语再高,也只能定为下品;而出身豪门的行状不佳,亦能位列上品。于是当时有“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也就演变成只从名门望族中选拔官吏了。因此,到隋朝时此制度就被废止了。


五、隋朝至清朝的科举制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文帝即位后,废除魏晋时期由世家大族垄断的九品中正制,于开皇七年(587 年)设志行修谨、清平于济两科。炀帝大业二年(606 年)设“进士科”,以试策取士。唐因隋制,分常举和制举两种,武则天时创殿试和武举。殿试的产生排除了一些通过钱财来考入进士的人,是完善科举制的一项重大措施。唐玄宗时,诗赋成为主要的考试内容。

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

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每三年一次,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乡试考中的称举人,第一名称解元。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考中的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试后当年举行,时间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科举制终于消亡。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 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 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 1300 年。


(二)政治制度

一、西周盛行分封制、宗法制、礼乐制

分封制:古代帝王的后裔和商的遗民以及立功的将士,让他们在地方作“诸侯”,分区管理,辅佐周王,被封的“诸侯”在“封国”内继续分封,通过这种逐级分封,下级对上级承担缴纳贡物,军事保卫,服从命令等义务。目的是为保证王室的强大,拱卫王室。对各诸侯国有效控制,加强统治。

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称号有侯和伯。西周灭商后,便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春秋战国时,适应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逐渐取代分封制。秦始皇统一全国,普遍推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建立了第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王朝。此后历代王朝也还有分封的事例,但性质不完全相同。

宗法制:古代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此制度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影响于后来的各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诸侯的其它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贵族的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宗子)。大宗不仅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权。后来,各王朝的统治者对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渐建立了由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

礼乐制:周朝通过礼乐制度来规范贵族的身份地位,要求贵族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要符合自己的身份,贵贱长幼之间要有明显的差别。


二、秦朝开创皇帝制度、设立三公九卿制、郡县制

皇帝制度:自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创立,经过历代王朝的不断发展、强化,直至1912年爱新觉罗·溥仪的退位而废除,前后历时2132年。

三公九卿制:秦王朝在确立皇帝尊号的同时,还总结了战国以来各国的官僚制度,建立起了一套适应封建统一国家需要的中央政府机构,这就是三公九卿制度。 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九卿,即奉常、廷尉、治粟内史、典客、郎中令、少府、卫尉、太仆、宗正。 三公的职责分别为: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全国事务,是皇帝的助手。从秦开始,丞相正式成为官职,为中央政府中皇帝之下的最高长官;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御史大夫,为丞相的助手,掌图籍章奏,监察百官,相当于副丞相。三公 之间互不统属,直接隶属于皇帝,便于皇权集中。 三公之下的九卿的职责为:廷尉,掌司法;治粟内史,掌国家财政税收;奉常,掌宗庙祭祀礼仪;典客,处理国内各少数民族事务和对外关系;郎中令,掌管皇帝的侍从警卫;少府,掌管专供皇室需要的山海地泽收入和官府手工业;卫尉,掌管宫廷警卫;太仆,掌宫廷车马;宗正,掌皇帝宗族事务。但无论三公,还是九卿,均由皇帝任免调动,一律不得世袭。

郡县制: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体现,起于春秋战国时期,再经秦始皇改革,正式成为秦汉以后的地方政治体制。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武王,郡制起源于秦穆公,经过法家历代的改革,最终成型于秦汉时期。郡县制是在中央垂直管理地方,地方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免的流官任期制,使地方处在中央的管辖之下,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统一。标志着官僚政治取代血缘政治,是中国由贵族封建制度走向封建专制制度的标志。


三、隋唐定型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它始于隋朝五省六曹制,确立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做过一些有利于加强君主专制的调整和补充。


四、元朝设立行省制

忽必烈建元朝后,正式在朝廷设置中书省总领全国政务,时称“都省”。元朝在全国共设10个行省,即岭北、辽阳、河南江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省、江西、湖广。而山东、山西、河北和内蒙古等地则称为“腹里”,由中书省直辖。


五、明太祖废丞相、明成祖设内阁

明太祖朱元璋在胡惟庸案之后,废去丞相一职。

内阁制是建立于明朝永乐帝朱棣时期的皇帝的非法定的咨政机构,后来权力增大并逐渐成为明朝的行政中枢。它有利于皇帝将军政大权集中于手上,使君主专制空前强化。内阁辅臣的人数为一人至七人不等,辅臣奉使出外办事,多自称阁部。


六、雍正设立军机处

军机处是清朝时期的中枢权力机关,于雍正七年(1729年)因用兵西北而设立。雍正帝以内阁在太和门外,恐漏泄机密,始于隆宗门内设置军机房,选内阁中谨密者入值缮写,以为处理紧急军务之用,辅佐皇帝处理政务。军机处总揽军、政大权,成为执政的最高国家机关。完全置于皇帝的直接掌握之下,等于皇帝的私人秘书处。同时,军机处在权力上是执政的最高国家机关,而在形式上始终处于临时机构的地位。

例题演练

1.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时间是(    )元光元年,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A.明太祖

B.隋炀帝

C.秦始皇

D.汉武帝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人文历史。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官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故正确答案为D。

例题演练

2.《荀子·儒效》中提到“周公兼治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以上这句话体现的是我国古代的那种制度?(    )

A.宗法制

B.礼乐制

C.分封制

D.井田制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人文历史。

题目中这句话的意思是周王朝为了达到统治天下的目的,建立了71个诸侯国,其中姬姓的诸侯国有53个。

A项错误,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宗法制不涉及外姓人,题目中提到除了姬姓还有其他姓氏分封,明显不是宗法制。

B项错误,周朝通过礼乐制度来规范贵族的身份地位,要求贵族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要符合自己的身份,贵贱长幼之间要有明显的差别。题目不涉及礼乐的内容。

C项正确,西周时,周王将土地和人口分配给周王的兄弟、亲戚及有功之臣。其特征是,以血缘为纽带,以姬姓为核心,建立起周天子统辖下的地方行政系统。这是一套上自周天子下至士的金字塔型的等级结构,从而在一定时期内有效的加强了周王室对全国的控制,这种制度史称分封制。

D项错误,殷周时代的一种土地国有制度,以方九百亩地为一里,划分九份,中间一份为公田,其余八份为私田,其形如“井”字,故称“井田”。凡领耕私田的人,必须协力助耕公田,收获归公。

故正确答案为C。

职位表.xls


山西粉笔
山西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