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格式之主体
公文格式之主体
三支一扶小讲堂



前  言

公文格式的考点错综复杂,不同的要素之间的位置,字体字号,要求各不相同。下面小粉笔带着大家梳理一下公文主体的考点。首先明确: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


【要素一:标题】

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考点1.如“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其中“国务院”是发文机关,“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事由,“通知”是文种。


考点2.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一个完整的词语不能拆成两行写,比如“农村工作会议”不可以拆成“农村工——作会议”),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考点3.实际工作中有些公文标题中的发文机关和事由可以酌情省略,如“关于×××××××××的通知”“公告”。唯独文种一定不能省略。


【要素二:主送机关】

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

考点1.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考点2.主送机关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考点3.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

考点4. 主送机关中的同类型机关可以使用统称,统称就是给一些机关起一个统一的称呼,如省政府发公文给辖区内的各市政府和县政府,主送机关则可写成“各市、县人民政府”。


【要素三:正文】

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考点1.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


考点2.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


考点3.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


【要素四:附件说明】

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考点1.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考点2.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考点3.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考点4.附件说明相当于附件的目录。只有一个附件时不用排序,即“ 附 件:××××××××”。


【要素五:发文机关署名】

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考点.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


【要素六:成文日期】

考点1.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考点2.联合行文时,成文日期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考点3.加盖印章的公文,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


考点4.用阿拉伯数字(不能使用汉字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要素七:印章】

考点1.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


考点2.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考点3.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要素八:附注】

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考点:附注写在成文日期的左下角,用来说明文件发放、传达范围等,如可以写“此件公开传达”“此件发至县团级”。


【要素九:附件】

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考点1. 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


考点2. 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考点清单

考点 1——公文标题由三部分组成: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文种是中心词,不可省略,其他部分可以视情况省略。

考点 2——如果公文标题过长一行写不下,可以拆行写,回行要做到词意完,标题可以排列成梯形或菱形,但不能排列成长方形、正方形。

考点 3——主送机关的排列原则:

(1)先高后低:主送机关中同时出现级别高和级别低的单位,如“各市、县人民政府”,先写级别高的单位“市”,后写级别低的单位“县”。

(2)先外后内:如果主送机关之间没有级别的高低之分,它们是同级,要遵循“先外后内”,先写关系远的,后写关系近的。如广东省人民政府给广东省各市政府和广东省政府各职能部门(省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等厅级单位,统称省直各单位)发公文,由于各市政府和省直各单位都是省政府的直接下级,它俩是同级,要遵循“先外后内”,很明显省政府与省直各单位的关系更亲近,与市政府的关系稍远些,所以市政府排列在前面,省直各单位排列在后面,即写为“各市政府、省直各单位”。

(3)党政军群:主送机关中如果同时出现党的机关、政府的机关、军队、人民团体,此时按照“党政军群”的顺序排列即可。

考点 4——公文正文中如果引用了其他公文,需要同时引用公文的标题和发文字号。先引用标题,后引用发文字号,如“根据《关于构成哄抬价格行为涨价幅度界定问题的意见》(鲁价调发〔2005〕65 号)的要求”。

考点 5——公文写到最后会涉及结尾用语问题,不同的公文对结语的要求是不同的:

(1)下行文对结语没有硬性规定,可写可不写,如果写,通常是“特此”二字加文种,如“特此决定”“特此批复”等。

(2)平行文对结语也没有硬性规定,但一般出于礼貌会写。最典型的平行文为“函”,“函”的结语可以使用“特此函询”“特此函达”等。

(3)上行文必须写结语,其中最典型的是“请示”,可以写“妥否,请批复”“当否,请批示”等,要用征询、询问的语气。

例题演练

1.(多选)下列关于公文成文日期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公文成文日期就是公文印发日期

B.经机关负责人签发的公文,以签发日期为准

C.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以会议正式通过的日期为谁

D.联合行文以最先签发的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答案】BC

A项错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公文签发后才能印发,所以印发日期于成文日期之后形成,时间上可能一致,印发日期也可能晚于成文日期,但不能早于成文日期。

B、C项正确,D项错误,《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职位表.xls


江西粉笔教育公众号
江西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