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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发布
202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
意见指出,到2027年,健全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偷排乱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筑垃圾平均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城市建筑垃圾有效治理新格局基本形成。
意见强调,要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一是压实减量责任。推广绿色施工和全装修交付,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产生。二是实行分类处理。严禁将建筑垃圾直接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三是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划定建筑垃圾分类贮存场所,分类收集建筑垃圾,选择符合条件的运输单位及时清运,规范运输车辆进出管理,并按规定对建筑垃圾进行利用、处置。四是规范装修垃圾管理。各地要明确装修垃圾投放、收运管理要求,落实属地政府、物业服务单位责任,引导合理设置装修垃圾投放点,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意见强调,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一是支持资源化利用企业发展。鼓励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快培育产业基地和骨干企业。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增强对上下游产业的带动能力,发挥引领作用。二是推广产品应用。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认证,健全产品应用标准规范,鼓励将产品价格纳入建设工程材料造价信息清单。三是完善付费制度。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建筑垃圾产生方应支付合理的建筑垃圾运输、利用、处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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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
2025年6月9日获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推动民生建设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
意见强调,要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强化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体作用,稳妥有序提高城镇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比例。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予以社会保险补贴。制定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合理确定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发式帮扶提能增收行动。
意见明确,要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适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增量服务事项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全面推进公共服务规划布局、设施建设、资源配置、人才调配城乡一体化。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调整为常住地提供。推动人口集中流入地城市“一城一策”制定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