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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2022年1月16日电,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推动构建信用导向的营商环境。《意见》要求,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基于各类信用风险信息对企业违法失信的可能性进行研判,通过科学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将企业分为信用风险低(A)、信用风险一般(B)、信用风险较高(C)、信用风险高(D)四类。对A类企业,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B类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C类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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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 对恶意破坏生态环境者适用惩罚性赔偿
2022年1月16日电,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恶意侵权者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解释》自2022年1月20日起施行。与普通环境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不同,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更为严格。根据民法典第1232条规定,《解释》明确了惩罚性赔偿的特别构成要件及其考量因素和典型情形:一是侵权人实施了不法行为;二是侵权人主观具有故意;三是造成严重后果。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由被侵权人对上述特别要件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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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出席2022年世界经济论坛视频会议
2022年1月1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出席2022年世界经济论坛视频会议并发表题为《坚定信心 勇毅前行 共创后疫情时代美好世界》的演讲。习近平强调,如何战胜疫情?如何建设疫后世界?这是世界各国人民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也是我们必须回答的紧迫的重大课题。我们要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前进、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要善于从历史长周期比较分析中进行思考,又要善于从细微处洞察事物的变化,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凝聚起战胜困难和挑战的强大力量。第一,携手合作,聚力战胜疫情。第二,化解各类风险,促进世界经济稳定复苏。第三,跨越发展鸿沟,重振全球发展事业。第四,摒弃冷战思维,实现和平共处、互利共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