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有什么职能?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有什么职能?
部门介绍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职能】

(一) 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方针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二) 了解香港、澳门的有关情况,提出政策建议。

(三) 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有关工作联系。

(四)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与香港、澳门有关的法律事宜,就基本法实施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提出意见。

(五) 负责指导和管理内地与香港、澳门因公往来的有关事务,协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推动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六) 参与拟订对驻香港、澳门中资机构有关管理的政策,参与内地企业和中资机构在香港、澳门的有关协调工作。

(七) 对中央驻香港、澳门机构提出的有关事宜提供意见、建议和工作协助。

(八)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图源:文匯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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