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3人27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快延边州教育事业发展步伐,加强我州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延边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吉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延边州教师专项招聘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面向高校专项招聘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延边州教育局所属5所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含师范类院校、综合性大学师范类专业)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24年和2025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进行招聘,计划招聘教师53名。其中,延边州教育学院2名、延边第一中学12名、延边第二中学3名、延边开放大学2名、延边职业技术学院34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延边州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当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5.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月2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应聘人员应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该合格证明中“任教学科”需与招聘岗位条件相符。
7.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院校)设置并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