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学子归巢计划招聘30人公告
通化市学子归巢计划招聘30人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30人29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08/04 09:00-2025/08/08 14:00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储备力度,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高质量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5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通化市事业单位学子归巢计划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通化市事业单位学子归巢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3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5年度通化市学子归巢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722—2007722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72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20261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5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下载打印报名表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849:0020258814:00

2.报名网址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jlthrc/index.html#/index

3.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岗位进行报名。考生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并按要求上传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所需的相关材料电子图片及本人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学院)盖章确认的《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上传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属诚信报名,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考生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学位要与报名时使用的学历相对应。

42025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对于专业审核有异议的,请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5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凭此表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2025849:0020258815:00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20258815: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3.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3年整理)》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认。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

4.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提供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5.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形式和内容详见附件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及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三)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视情况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具体方式详见面试公告(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四)总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资格条件复审

(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请拟参加体检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条件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报名信息表、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应持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四)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体检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条件的进行加试(详见后续补充公告),以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不同岗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二)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转,具体事宜以签订服务协议为准。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岗位(岗位代码:9101791018招聘的毕业生,分别选派到通化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通化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锻炼服务2年,挂职锻炼期满后回占编单位工作。通化市人才引进服务中心岗位(岗位代码:9101991020招聘的毕业生,分别选派到集安市青石镇望江村和集安市城东街道下解放村锻炼服务2年,挂职锻炼期满后在市直事业单位内部进行二次分配。

(三)2025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优惠政策

对招聘的毕业生,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给予住房购房补贴。对招聘的统招博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的住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我市购房的,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

(二)优化岗位待遇。对招聘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管理岗位分别按副科级、正科级核定工资待遇、缴纳社会保险。专业技术岗位按照相应职称聘任。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三)统一管理重点培养。被聘用的考生到岗工作后综合表现优秀、发展潜力大的,由市、县(市、区)组织部门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

通化市(含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优惠政策。

此公告由通化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注意事项

(一)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tonghua.gov.cn

(二)考务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tonghua.gov.cn

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三)咨询电话

1.各岗位报名、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1咨询电话一栏。

2.报名网络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6366-989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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