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0人18个岗位
根据吉林省委社会工作部14个单位联发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吉社发〔2024〕13号)要求,结合东昌区城市社区基层建设的实际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以下简称“社工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以街道为单位设立“城市社区社工岗”,计划招聘20人(面向社会人员设岗10个、面向东昌区现有公益性岗位设岗10个)。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5年东昌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社区事业,热心服务群众。
6.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对象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2日—2007年6月12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东昌区户籍(截至2025年6月12日前);面向东昌区现有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2日—2007年6月12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历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6月1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2026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5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因打架、偷盗、酗酒闹事、赌博、迷信、涉毒、色情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罚的或有其他前科劣迹行为的;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被清退的。
4.参加、组织或利用邪教、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理的。
5.法纪观念淡薄、非正常上访、无理访、缠访、闹访,煽动和组织群众闹事和非正常集体上访扰乱公共秩序的。
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或涉嫌违法违纪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7.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8.个人征信存在严重问题或被法院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
9.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不符合招聘的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成绩查询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3日9:00至2025年6月24日15:00。
2.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430
3.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按要求上传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东昌区公益性岗位审核确认表、户口簿等岗位要求所需的相关材料电子图片及本人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学院)盖章确认的《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上传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2025年6月23日9:00至2025年6月24日16:30。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5年7月2日9:00至2025年7月5日9:00。
考生需在要求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
(五)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将取消聘用资格。
3.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错填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4.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7月5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范围为通用知识及社区工作实务相关知识。
3.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员需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验证报告、报名登记表、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取得社工师资格人员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现任公益性岗位需提供东昌区公益性岗位审核确认表。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
3.在岗位资格条件复审时,被认定为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不得作为拟聘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通过东昌区政府网站(http://www.dc.gov.cn)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组成,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拟聘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参加体检。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得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昌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八、聘用及待遇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从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按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吉社发〔2024〕13号),建立一年内“社工岗”考录人员储备库,人员缺额参照此次招聘考试的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位递补,递补结果在东昌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
实行新招聘人员3个月试用期筛选机制,享受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街道考核为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街道(乡镇)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注意事项
1.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3.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社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将进行补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