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7人62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高质量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5〕12号)文件精神,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7名(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7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26日(不含1984年12月26日)至2007年12月26日(含2007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26日(不含1979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均以2025年12月26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范围
此次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70名(资格条件一览表中“是否为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栏中标注为“是”的岗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范围为:202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和2024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023年1月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