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6人61个岗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关于高质量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5〕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人才队伍结构,为全县重点领域、重点工作提供人才支撑,伊通满族自治县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及资格条件
伊通满族自治县计划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引进人才7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26日(不含1986年12月26日)至2007年12月26日(含2007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均以2025年12月26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2.本科、研究生均须取得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学位,研究生的本科阶段也须取得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学位;
3.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如未提前征得同意导致后续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