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人7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服务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吉社发〔2024〕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吉社发〔2024〕13号)、《吉林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九项工程”实施方案》(吉办发〔2025〕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以下简称“社工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社工岗”12人(面向社会招聘9人,面向残疾人招聘1人,面向退役军人招聘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靖宇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靖宇县户籍;
4.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和品行;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所颁发文凭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9日至2008年1月9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6.现有社区工作者(含公益性岗位人员)在社区工作满1年及以上并仍在社区工作的、取得社工师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和社会工作专业高校毕业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所颁发文凭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9日至2008年1月9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没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前科的,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