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7人42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高质量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5〕12号)《关于提升党建引领“平战结合”基层治理效能的若干措施(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镇赉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及基层治理专干。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基层治理专干4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镇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2025年镇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2)。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限户籍岗位的人员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即:2025年12月19日(含)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户籍,户籍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不能发生变更。在大中专及以上院校就读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学前的户籍为镇赉县户籍的,仍可视为镇赉县户籍;
6.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2025年毕业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和2024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