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满足学校十五五事业发展需要,长春建筑学院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及专任教师。学校坚持面对市场,深化改革主题,强化服务与成就理念,聚力推进园(校)区一体化发展,致力于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诚邀有志于高等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加入我们。
招聘岗位
(一)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学历)
设计学、智能科学与技术、建筑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护理学等学科方向。
(二)专任教师(博士、硕士学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安全、自动化、物联网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护理学、康复治疗学等相关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
其他要求:综合条件突出,思路清晰,沟通表达能力强,形象气质较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师岗要求应聘人员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资格条件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初始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本硕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者优先考虑。
(二)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应具备博士学位或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专家级学术造诣,并在相关研究方向取得显著学术成果。
报名方式
采取招聘会现场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发送至长春建筑学院人力资源处专用电子邮箱:jianzhu2030@163.com ,电子邮件主题及其附件名请注明“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岗位”。
应聘材料包括:本人简历(附免冠彩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成绩单、学信网半年内下载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职称证明、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成果简介,国外学历需提供国外留学服务中心学历验证证明。
招聘程序
(一)报名(投递简历)。
(二)资格审查。
(三)组织试讲(教师岗)、面试考核。
(四)背景调查。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安排体检。
(六)正式聘用。
岗位待遇
(一)教职工的聘用采取合同制,薪酬待遇按学校薪酬标准执行。
(二)对于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优秀博士人才及学科专业特殊需求人才,经学校评审认定后,可纳入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原则,实行差异化、灵活性的人才政策。
(三)福利待遇:带薪寒暑假、五险一金、节日补助、绩效奖励、餐补、单身宿舍、通勤班车、培训进修。
(四)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享受副教授薪酬待遇,已具备副教授职称的享受教授薪酬待遇,另外享有博士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相关待遇。
(五)取得相应成果,按学校相关奖励文件执行。
(六)学校具有职称评审自主权,符合条件者可参加学校职称评审。
(七)符合国家和吉林省《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等各类人才项目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学校给予支持推荐申报,入选后可享受相应待遇。
联系方式
长春建筑学院人力资源处 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9752030
招聘邮箱: jianzhu2030@163.com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长清公路14公路处(130607)
特殊说明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证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予聘用,已聘用的立即解聘。对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将移交执法机关或部门处理。
(二)体检结果不适合从事岗位的,不予聘用。
(三)一经录用,须根据学校要求按时报到,超期未报到的,不保留聘用岗位。
(四)学校招聘信息官网发布途径仅限于学校官方网站、“智联招聘”及各高校官方就业信息网,其他信息发布如“微信朋友圈、人力资源公司”等平台,未经学校授权私自发布,其真实性和可信度需谨慎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