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9人9个岗位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90号)文件要求,为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充分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用人单位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29名,涉及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局和各乡镇街等30个用人单位。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吉林省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登记失业后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下岗失业人员。指原国有(含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原则上按户口簿首页住址为准,下同)及城镇常住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
3.残疾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4.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城镇户籍并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5.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报名人员符合上述7类人员之一即可。
二、招聘岗位
(一)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辅助性公共管理岗位:社区司法矫正员、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乡镇街道社区社会工作者、低保专干等基层公共便民服务管理类岗位;
(二)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协管、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员等岗位;
(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员、机关服务、机关后勤等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