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面向吉林大学定向招录2027届选调生公告-吉林-长春市-选调-公务员-2026-行政事业编-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委员会组织部

吉林省面向吉林大学定向招录2027届选调生公告

吉林省面向吉林大学定向招录2027届选调生公告

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19 08:30-2026/10/23 16:00
准考证打印
2026/11/5 08:30-2026/11/7 24:00
笔试时间
2026/11/8 09:00-2026/11/8 11:30
成绩公布
2026/11/17前
面试时间
2026/11/22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选拔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吉林省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断加强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选调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吉林省定向招录2027届选调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2027年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2027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

2027年毕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培养、且在毕业后定向到吉林省或按教育部门规定可以到吉林省服务的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与校本部同批次录取且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单位署名一致的分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高等教育就读期间,自学考试、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院校,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毕业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具有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选调生在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有扎根吉林、建设吉林、服务吉林的坚定信心。

3.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具备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学习成绩优良,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②高等教育就读期间,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等一学年以上;

③高等教育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或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

上述4项选调条件均须在2026年10月19日前取得。

5.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91年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6年8月及以后出生)。

6.本科阶段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学位(不含专升本),其中省直部门和长春市直部门(不含辖区分局)职位要求本科阶段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学历。

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存在问题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予列为选调对象;与选调部门在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


三、选调政策

1.选调人员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选调程序后,根据招录职位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

2.选调生报到后办理录用手续,在选调单位入职工作,第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任职定级为二级主任科员或相当层次职级,硕士研究生任职定级为四级主任科员或相当层次职级。

3.选调生录用后,设置10年培养期,培养期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跟踪培养,综合现实表现情况,有针对性提出培养使用意见。对表现突出的,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

4.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村工作2年,可挂职担任乡镇领导班子副职或相应职务。锻炼期满后,原则上返回原选调单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可结合个人意愿选派到基层担任领导职务。


四、选调程序

1.推荐人选。考生填写《吉林省定向招录2027届选调生推荐表》(详见附件),报所在院系党组织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把关推荐、审核盖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学生干部经历、获得奖励荣誉和参军入伍等证明材料须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并盖章,与《推荐表》一并扫描(拍照)为JPG图片,网上报名时上传提交。

2.网上报名。考生于2026年10月19日8:30至10月23日16:00,通过吉林公务员考试网(www.jlgwyks.cn)报名。报名期间,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了解详情。

3.职位发布。10月26日至27日,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招录职位计划表。

4.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可于11月5日8:30至7日24:00期间,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5.组织笔试。笔试时间为11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内容,满分为150分,合格线根据选调计划和考试情况由吉林省委组织部划定。笔试地点设在吉林省长春市,具体考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6.查询成绩并确认面试。考生可于11月17日前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吉林省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地点设在吉林省长春市。进入面试的考生须于11月18日前在吉林公务员考试网上完成确认是否来长春市参加面试。

7.打印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考生可于11月20日8:30至11月21日24:00期间,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

8.组织面试。面试时间为11月22日(星期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3×50%+面试成绩×50%。考试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准时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通知书。

9.职位报名和录用签约。11月底在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公布考生本人总成绩、全国排名、专业排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进行线上职位报名,具体分3轮组织。第1轮为省直部门职位报名,报名截止后,按照每个职位报名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人选,并组织签订就业协议,如放弃签约,则顺次递补。第1轮未被录用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第2轮职位报名(下同)。第1轮报岗签约结束后,启动第2轮长春市直部门(不含辖区分局)职位报名,全部签约完成后,启动第3轮长春市的区直部门(含市直部门辖区分局)和其他市(州)直部门职位报名。职位报名窗口开放期间,每天定时更新公布报名人数。就业协议签订后,学生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约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同时,考生报名时须明确是否接受职位调剂安排;如未被选调录取,是否同意省委组织部将本人就业信息定向推荐吉林省内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具体职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10.组织调剂。空缺职位由省委组织部按考生总成绩进行调剂补录,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11.体检考察。对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未通过的,取消选调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12.人选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选,在所在高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选调人选。公示有反映情况查实存在影响录用的,取消选调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13.录用审批。2027年7月31日前,对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选调人选集中安排报到、统一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延期毕业博士研究生,选调录用资格保留至2027年12月31日。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以学历、学位证书印发时间为准),取消资格,选调关系自动解除。


五、其他要求

1.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证明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公务员录用、选调要求的情形,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2.考试期间请严格遵守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按要求存放个人物品,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带有计时、计算、记忆、存储、通信功能的电子设备、文字资料带至考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3.考生报考时须提交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选调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勿听信任何不实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吉林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选调政策咨询电话:0431—88792248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431—8195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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