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吉林-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事业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0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2 08:30-2026/8/4 16:30

为提升我县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整体效能,提升消防救援实力,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社会,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二、招录岗位及条件

(一)招录岗位

消防战斗员15名,消防驾驶员5名,共计20人。

(二)岗位职责

从事灭火救援、演习、演练、业务训练、安保、防消联勤、勤务等工作任务。

(三)招录条件与范围

1.消防战斗员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应具有伊通满族自治县户籍(含外乡镇),户籍落户时间点为2026年7月20日(不含)前;

(4)志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热爱消防事业,并致力于在消防领域长期发展;

(5)男性,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及以下〔1997年7月20日(不含1997年7月20日)至2008年7月20日(含2008年7月20日)期间出生〕,从事过消防事业的或参军服役过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及以下〔1995年7月20日(不含1995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均以2026年7月2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部队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具有灭火救援经验者优先录用;

(7)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

(8)高中及以上学历。

2.消防车驾驶员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应具有伊通满族自治县户籍(含外乡镇),户籍落户时间点为2026年7月20日(不含)前;

(4)志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热爱消防事业,并致力于在消防领域长期发展;

(5)男性,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20日(不含1985年7月20日)至2001年7月20日(含2001年7月20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均以2026年7月2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持B2及以上有效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实际驾龄;

(7)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部队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具有灭火救援经验者优先录用;

(8)无纹身,无违法驾驶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9)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毒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有被辞退、解聘记录的人员;

3.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因大额经济债务纠纷被提起民事诉讼被判败诉尚未执行及案件尚未审结的,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参加或曾经参加非法组织的,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有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

6.组织和参与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封建迷信活动,政治上有劣迹的人员;

7.涉嫌刑事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人员;

8.身体、心理条件不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消防救援岗位特殊要求的;存在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癍痔等)、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斜颈等)的;有纹身、刺青、明显疤痕、痉挛症状的;存在口吃、重听、哮喘、心脑血管疾病、色盲问题的;患有心理障碍、精神障碍、思维障碍、肢体活动障碍及其他各类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疾病、传染病的人员;

9.在读学生、消防工作岗位现职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6年7月22日-2026年8月4日共10天时间(工作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30分,提前或逾期报名均视为无效报名,均不予受理。

(二)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三)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地点:(库仑大路119号)伊通满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三楼监督执法办公室(一)。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现场接受审核:

1.《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填写word格式保存并粘贴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彩照,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5.B2型及以上驾驶证(驾驶员岗位)原件及复印件;

6.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个人征信证明(5日内查询打印结果);

8.无犯罪证明。

注:凡提供虚假证明者、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将视为无效报名,不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及成绩评定

本次考试不设笔试,采用“体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体能测试

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6年度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进行。必考项目:1000米跑。选考项目:100米跑/10米×4往返跑(2选1)、3分钟仰卧起坐/2分钟俯卧撑(2选1)、原地跳高/立定跳远(2选1)。

1.考核科目共4项,每项考核满分分值15分,全部科目原始成绩合计满分60分。

2.所有人员原始得分统一折算为百分制成绩用于排名、评定。折算计算公式:最终百分制得分=个人四项原始得分总和÷60×100。

3.折算后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直接作为本次体能测试最终有效成绩。

4.体能测试任一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录用(具体测试方式及标准详见附件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面试

经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及格线者不具备入选资格。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最终成绩

体能测试、面试满分各100分,综合总成绩采取各占50%权重核算,综合总成绩=体能成绩×0.5+面试成绩×0.5,根据综合总成绩高低进行最终排名。若综合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排序;若面试成绩仍一致,则并列排名。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排名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由县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至指定医院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涵盖基础医疗项目及传染性疾病筛查。

(二)考察

由县消防救援局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及征兵政治考察相关规定,对拟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因体检或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公示前,招录对象须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

2.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展组织入职前培训等工作。

(四)集中培训

被录用人员需参加县消防救援局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4周,涵盖业务知识、实操技能、准军事化管理等内容,不参加培训者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六、相关待遇及人员管理

(一)相关待遇

1.消防战斗员,工资标准按照每人每月2500元执行。

2.消防车驾驶员,工资标准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执行。

3.补贴参照消防救援指战员高危补贴进行发放。

4.按照有关规定由个人和县消防救援局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费用。

5.其它服装费等各项费用按照《吉林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经费保障标准》执行。

(二)人员管理

1.招聘人员日常管理由县消防救援局负责,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期满后自然终止。经县消防救援局考核考评后,工作状态达标并符合要求者,与被聘用人员协商一致后,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工作地点:伊通县河滨南路小型救援站、大孤山镇政府专职站、伊丹镇政府专职站、马鞍镇政府专职站、营城子镇政府专职站,被聘用人员须服从县消防救援局统一调剂分配与岗位安排。

3.被聘用人员每半年开展一次体技能及工作评价,并根据结果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通过者,可终止劳动合同;消防救援局不定期对被聘用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工作履职情况及是否存在赌博、酗酒、脱岗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抽查,一经发现存在不良行为,立即终止劳动合同。

4.录用人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两班倒执勤制度,分班次轮换值守。如有应急响应、消防安保任务及特殊需要时,视情况停止人员休假和轮休,全员在岗在位。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与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2.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舞弊作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违规违纪行为,立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招聘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与回避制度,严禁违规操作,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

4.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5.此次招录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以任何形式委托第三方进行招聘,未与任何劳务派遣公司、中介、培训机构等有过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任何关于“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有偿中介行为均与招聘单位无关。如有不法机构以此名义骗取钱款、财物,提醒广大群众切勿上当受骗。


八、报名咨询电话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政策由伊通满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解释。咨询电话:18043407119。

注:如有问题咨询者,请于工作日的工作时间进行咨询。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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