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9人19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所属1家事业单位发布招聘岗位19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2日至2008年3月2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3月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