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征兵工作,不断提高兵员质量,依据国家、省、市关于大学生征兵优待安置有关政策规定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前郭县户籍适龄青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服役期间为其保留事业编制,服役期满后无特殊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落编、调配等手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名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编制落在前郭县教育局(2所)乡镇普通中小学校。不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服役期满后按成绩确定聘用单位和工作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纪律,品德端正;
4.符合2026年应征入伍身体、政治考核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至24周岁(2002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1.户籍条件:具有前郭县户籍;
2.招聘对象:男性;
3.学历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政治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国防动员部、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的通知》(军法〔2021〕62号)文件执行;
5.身体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防部〔2015〕1号)和《关于优化调整征兵体检部分项目标准的通知》(军后卫〔2020〕358号)文件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没有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的人员。
5.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二次入伍)但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