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7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和《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松原市生态环境局决定,面向全市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松原市生态环境系统除外)公开选拔10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公开选拔招聘计划2026年,松原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松原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拟公开选拔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松原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保障中心拟公开选拔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松原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拟公开选拔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松原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拟公开选拔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松原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选拔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二、公开选拔招聘范围和条件(一)报名范围面向全市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松原市生态环境系统除外)公开选拔10名专业技术干部,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不含自收自支、差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及工勤人员),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均可报名。(二)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年度考核结果无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5日以后出生);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6.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服务期已满);7.与招聘部门(单位)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等回避情形。(三)不得报考情形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4.按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一年等不符合调转条件的;5.未经所在单位批准报考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报考情形。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三、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此次公告所有岗位均需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一)时间、地点由招聘部门(单位)成立审核小组,选派专人依据公开选拔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1月19日—1月23日9:00—16:00。地点:松原市生态环境局3楼会议室(宁江区锦江大街2999号)。报考人员本人需持下列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审核:①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编制卡、2025年工资件复印件1份。②《松原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选拔工作人员报名推荐审核表》(附件2)签字盖章原件2份。③最新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备案表、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④本人签字的诚信报考承诺书1份(附件3)。⑤松原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选拔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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