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85人148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强师计划”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50所公办学校,拟招聘公办教师18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长春市面向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强师计划”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吉林大学等7所普通高校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他普通高校符合条件的优秀2026年毕业生亦可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5.2026年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期间获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时间为2026年的,视为2026年毕业生)。
6.拟聘人员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在2026年7月31日前已经通过相应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考试未进行认定的,必须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7.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所设的专业条件与其报考时所使用的学历学位条件相互匹配。
3.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