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1个岗位
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长白边境管理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管理专职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0名。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德才兼备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边境管理专职警务辅助人员30名,为长白边境管理大队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由县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缴纳相关保险。长白边境管理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岗位由长白边境管理大队统一分配。
1.招聘岗位:边境管理专职警务辅助人员。
2.招聘人数:30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除具备《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以下条件:
1.吉林省白山市户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5日至2008年1月5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为准。
4.需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不限学历)。
5.具有符合辅警岗位要求和履行辅警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男性;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体貌端正,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无纹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精神病史。
7.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和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专业技能或有体育方面特长的人员;烈士和因公牺牲的民警的配偶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