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2人24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关于高质量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部分省属高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告5个部门所属10家事业单位24个岗位共招聘工作人员42名。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5年和202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吉林省自然资源厅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范围为202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和2024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等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5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0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6日至2007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2月16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和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