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3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大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大新县人民政府批准,大新县财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管理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辅助管理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文秘岗位1名;
财政综合业务岗位2名;
项目预结算审核岗位2名。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8月10日至2008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和技能要求:
办公室文秘岗位1名: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热爱写作,具备较强文字功底,擅长撰写新闻稿件、工作信息、汇报等文稿;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各类办公软件。
财政综合业务岗位2名:会计学类、审计学类、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专业;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各类办公软件。
项目预结算审核岗位2名:工程造价、工程审计、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水利工程造价管理专业;持有一级或二级造价师资格证的优先聘用;熟悉掌握广联达、博奥、广龙、桂能、同望等造价软件的优先聘用。
6.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无肢体功能障碍,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且双方在同一存在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或有监督、考核等关联的岗位;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11.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材料发送到邮箱:dxrjg3624951@163.com。
2.现场报名:大新县财政局四楼人事股(大新县桃城镇安平大道160号,联系电话:0771-3624951)。
(二)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0日至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非工作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材料:
(1)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表中需含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2.现场报名材料:
(1)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正反面双面打印);
(2)本人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相片1张;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
四、审查及面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确保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报名材料应完整清晰。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造成资格审查未能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后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尚未确认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以根据审查意见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完善。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取得考试、聘用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册。
(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语言表达能力及思辨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面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应当遵守承检医疗机构体检纪律规定,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药物等影响体检结果,冒名体检、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的,一经发现并被证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聘用。对经面试、体检合格、查询无犯罪记录后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在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合同及薪酬待遇
(一)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报酬;合同期满前,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聘用的人员不提供住宿,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天数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二)薪酬待遇。试用期工资为2200元(含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不含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试用期满合格后,根据《大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工资标准发放。差旅费补助标准参照在职在编人员执行。
六、经费来源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局划拨保障。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给予取消聘用处理,并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今后不再予以聘用。
(三)被正式聘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聘用及后续报名我单位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