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更好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文件精神,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以下简称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仅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4.心理健康,品行端正;
5.身体健康;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1年8月28日至2008年8月27日),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具有车船驾驶、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化学分析、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和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及有相关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聘用(具体情况见聘用规则环节中明确的优先聘用情形)。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人员和未随队转改的义务兵,含公安消防部队时期人员(下同)﹞,经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核合格,且具备前款第五项、第六项条件的,可直接聘用。
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岗位,且具备消防车、工程车、船艇、航空器等特种驾驶资格的特殊专业人才,经支队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5周岁。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以及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③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⑤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⑥存在酒驾、醉驾行为,或曾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予以治安行政处罚的;
⑦受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还在影响期的;
⑧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17日17:30。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以现场报名为主。招聘对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和现场复核工作。
网上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的招聘对象,可将《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可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上交或上传,以下简称招聘报名表)和佐证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672535157@qq.com。佐证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扫描件。
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为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以下简称支队机关)五楼队务和专职队管理科(新余市渝水区平安路128号)。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高中、中专、职高毕业证遗失的,必须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出具学籍、学历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丢失的,必须由原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招录对象,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就读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1份(加盖学校或相关部门印章)。如果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还需提供退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各一份。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9月6日17:30前由本人向支队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支队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招聘对象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对证件证书等材料进行现场复核。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在报名截止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支队机关五楼队务和专职队管理科开展现场复核;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现场报名时同步开展现场复核。审核复核未通过的,取消招聘资格。审核复核通过的,在招聘考核前一天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材料弄虚造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招聘考核与体格检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对象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面试项目考核和政治审核。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三个项目考核分值均为40分。考核总成绩(总分120分)=体能测试成绩(总分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40分)面试成绩(总分40分),计算考核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官网或新余消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一)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满分为40分,共4个项目。1000米跑为必考项目。选考项目为立定跳远(或原地跳高)、10米×4往返跑(或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或俯卧撑),招聘对象要在3类选考项目中各选考1个项目参加测试。选考项目在报名表中选定,项目选定后不得更改。
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满分为40分,共4个必考项目,分别为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及拖拽。
体能测试任一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或考核总分24分以下(不含)的不予招聘;岗位适应性测试任一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或考核总分24分以下(不含)的不予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2。
招聘对象作为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应正确判断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可能发生的危险和后果,充分评估自身健康状况、测试强度及天气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慎重选择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测试开始前,将组织签订安全承诺书(见附件3)。拒不签订安全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测试。参加测试的招聘对象因本人健康问题、操作不当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测试过程中出现的受伤、疾病等意外后果,均由招聘对象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只测试一次,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聘。
(三)体格检查
组织通过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的招聘对象和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对象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将空腹血糖、梅毒血清学检测、粪便常规检查、体内毒品成分检测纳入必检项,同时,将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格检查资格。自动放弃或体格检查不合格的不予招聘。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支队和体检机构认定有复检必要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身高、视力、血压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申请复检,招聘对象对复检结果现场签字确认,现场复检后不再组织复检;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体格检查(复检)费用由招聘对象自行承担。体检现场须递交《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既往病史承诺书》《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既往病史调查表》(见附件4、5),拒不递交的取消体格检查资格,不予聘用。
(四)面试
通过体格检查的招聘对象,依据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两项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招聘计划1:3比例内,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人员直接列入面试人员名单;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人员超过招聘计划1:3比例的,优先等次高者排名在前;优先等次相同的,两项考核总成绩高者排名在前;两项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为排序依据,若仍然相同,则以1000米跑实际用时为排序依据,用时短者排名在前;入围比例不足时,两项考核均合格的招聘对象入围)。
1.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由支队统一组织,面试实行量化评分,面试共4道题,面试时长10分钟,满分为40分。面试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面试考官的平均成绩为面试得分,计算面试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总分24分以下(不含)的不予招聘。
2.因招聘对象较多,需要安排多个面试小组,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
修正系数=全部招聘对象面试原始平均成绩÷本面试小组招聘对象面试原始平均成绩。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需先去除面试成绩异常分值(小于40分〔含〕或高于90分〔含〕),再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招聘对象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处理;面试小组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招聘对象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五)政治审核
通过面试的招聘对象依据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三项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政治审核人员名单﹝在招聘计划1:2比例内,符合优先聘用(含直接聘用)条件的人员直接列入政审人员名单;符合优先聘用(含直接聘用)条件的人员超过招聘计划1:2比例的,依次以直接聘用、优先等次为排序依据,直接聘用者排名在前,后优先1,再优先2;优先等次相同的,三项考核总成绩高者排名在前;三项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为排序依据,相应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仍然相同,则以1000米跑实际用时为排序依据,用时短者排名在前;入围比例不足时,三项考核均合格的招聘对象入围﹞。政治审核参照征兵政治审核要求进行,招聘对象未按有关要求参加政治审核或政治审核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招聘。
四、聘用规则和公示
(一)聘用规则
根据招聘对象直接聘用条件、优先顺序、考核总成绩的规则进行排名。先聘用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再优先1,然后优先2,如招聘计划还存在缺额的,其他招聘对象依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为排序依据,相应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仍然相同,则以1000米跑实际用时为排序依据,用时短者排名在前。
符合直接聘用条件人员通过政治审核、体格检查的,在招聘计划内,可直接聘用。直接聘用对象依次以本人立功受奖、工作年限为排序依据。本人立功受奖等次高者排名在前;立功受奖相同的,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年限长者排名在前。若现有条件无法区分排名先后时,则排名并列;符合直接聘用条件人员通过政治审核、体格检查的,超过招聘计划时,组织符合直接聘用条件排名并列人员开展1000米测试,以1000米跑实际用时为排序依据,用时短者排名在前。
立功为个人三等功以上(含)奖励,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受奖为省部级以上(含)表彰(下同)。
对符合下列条件且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面试考核、政治审核均合格的招聘对象予以优先聘用,优先顺序分别为:
优先1: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专升本学历不属于此类)、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含)奖励或荣获省部级以上(含)表彰的退役士兵、具有机动车驾驶证(A照)或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一类、二类)、具有汽车修理工或船舶机械维修工中级以上(含)职业资格证书、具有CAD制图员中级以上(含)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化学检验员中级以上(含)职业资格证书、具有消防员中级以上(含)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人员。
优先2: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退役士兵、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照)或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三类)、具有汽车修理工或船舶机械维修工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具有CAD制图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化学检验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具有消防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人员。
同一招聘对象符合多项优先聘用条件的,取其可享受最高优先顺序的一项条件。同类优先招聘对象依据本人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排序选取,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为排序依据,相应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仍然相同,则以1000米跑实际用时为排序依据,用时短者排名在前。
(二)公示
综合体格检查、政治审核情况,按照不超过招聘计划120%的数量确定拟聘用(候补)人员名单,在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拟聘用未报到或入职培训15天内主动放弃的,从公示的候补人员中按排名顺位聘用。
五、入职培训
拟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要参加支队组织的为期三个月入职培训,签订入职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入职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入职培训报到时签订《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承诺书》《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职责)责任书》,不签订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入职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入职培训届满前1个月,支队统一组织进行结业考核,并填写《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培训结业鉴定表》,考核不合格的,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不予聘用。考核合格的,要分配至支队所属队站工作,不服从分配的视为放弃聘用。
入职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须退还个人工资,补缴训练伙食费及集中培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六、相关待遇
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参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和《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结合同级财政经费核拨情况执行。其他待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招聘对象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聘对象以及存有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核选拔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招聘对象提高警惕。
(三)招聘对象要保持联系渠道畅通。招聘对象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或其他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政治审核、体格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招聘对象本人承担。考核测试期间食宿自理,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时请招聘对象自备运动服和运动鞋。
信息咨询、投诉举报电话:0790-7090009。接受咨询或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此次招聘工作由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