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扬州市中医院公开招聘第四批备案制人员公告-江苏-扬州市-医疗-2026-备案员额制-扬州市中医院

2026年扬州市中医院公开招聘第四批备案制人员公告

2026年扬州市中医院公开招聘第四批备案制人员公告

招聘18人9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12 -2026/10/19 17:00

扬州市中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连续7年在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获评A级。根据我院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90年10月12日至2008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岗位条件

详见《2026年扬州市中医院公开招聘第四批备案制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笔试及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扬州市中医院网站(http://www.yzszy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方式、资格审查及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10月19日17:00

资格审核及报名材料修改时间:2026年10月12日-10月20日16:00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方式:

①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考生登录扬州市中医院官网(http://www.yzszyy.com)人力资源项目栏内进行线上报名,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参加笔试、面试时要求提供原件核查,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②报考人员提交材料两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考生须在报名工作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确认是否收到招聘单位的回复,如未收到,须电话咨询招聘单位予以确认;如报名信息被退回修改请在24小时内完成修改和提交。报考人员因未及时修改和电话确认造成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③请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6年10月21日登录报名网站查收考试通知,并务必按通知要求加入指定QQ群。入群后,请立即将群昵称修改为“报考岗位—姓名”格式(例:01岗骨伤科—张三)。逾期未加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后续资格复审及考试相关事宜,均将通过QQ群发布,请密切关注。

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取得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及以前。

在招聘结果备案前,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情形外,招聘公告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需在2026年10月19日及以前具备。此外,其他有关事项依据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2、资格审查与简历筛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与简历筛选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择优筛选简历。在招聘工作中一旦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合,及时通知考生告知原因。

3、岗位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各自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50分)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理论知识等。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综合各阶段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择优录取。

3、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得分(其中护理岗位面试成绩按结构化面试和技能考核测试成绩各占50%计算得分)。如果出现并列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序后仍有并列分时,则加试相应专业面试题。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医院人事科和纪委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按1:1的比例确定进行考察流程,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医院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医院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医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待遇与医院在职人员同工同酬,享受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四、关于招聘条件中要求“2026年毕业生”的岗位报考对象

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的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考核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的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的岗位。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361527、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14-87888239、市中医院纪委办公室0514-87935522。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扬州市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具体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联系咨询电话:0514-87931919

扬州市中医院

2026年10月10日



职位表.xls
北京粉笔
北京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