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职责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包括:
1.审查诉讼材料,整理案件争议焦点;
2.协助法官召开庭前会议,组织证据交换;
3.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草拟调解文书;
4.根据法官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5.在法官指导下草拟裁判文书;
6.负责案件信息录入及司法统计;
7.完成其他司法辅助事务。
二
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不良从业行为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活动及其他不良记录;
4.具有法学、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的,专业不做限定);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4月9日至2008年4月8日期间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条件;
7.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和具有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北京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到一页);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首页和本人页扫描到一页);学历、学位、“学信网”学历证明(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在校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若无,则无需提交);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无犯罪记录证明(PDF格式);招聘条件第7条的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以上报名材料按序号放入以“姓名+报考法院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发送至xcfyzhaopin@163.com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限报1个法院;接受调剂的,限报1个调剂意向法院;不得报考没有招聘计划的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法院。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9日18:00。报名时间以发送报名材料的邮件日期为准。
相关报名材料可以登录“北京法院网”(https://bjgy.bjcourt.gov.cn)或“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进行下载。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并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考察基础政治理论、法律专业知识、文字写作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面试环节将对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复审。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差额考察,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
4.报考法院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递补人选,下次招聘工作启动前出现人员空缺的,可以直接从递补人选中履行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根据岗位需要,综合考虑笔试、面试和体检、心理测试、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的合同期限为7年,试用期为6个月。
四
工资待遇及职业保障
1.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定级后,年收入约为10万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2.工资实行正常的调整机制。
3.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4.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等必要保障。
五
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后续用工过程。对招聘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禁止聘用情形的,一经证实,取消报名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2.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3.不解决户口进京。工作期间提供就餐办公设备等必要保障。
4.报名人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责任自负。
5.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前辅导和培训。
6.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形势政策变化,对公告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联系电话:010-82299037
咨询时间(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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