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3个岗位
一、单位简介
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简称地调中心)是国资委下属的事业单位,2001年由原有色地质行业管理机关变革而来,是有色地质行业属地化改革后保留的中央管理地勘单位。地调中心坚持以有色金属矿产为主业,发挥了行业引领作用。主要从事矿产地质调查与勘查、区域地质调查、地球物理与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调查、水工环地质调查、信息咨询与技术服务、生态环境绿色治理、地质灾害治理等业务。
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5名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对象
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具体如下:
| 工作部门 |
岗位 |
专业 |
学历 |
名额 |
生源地 |
| 科技处 |
项目成员 |
地质类、地质学类、地球物理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测绘类 |
本科生 |
1名 |
京内 |
| 科技处 |
项目成员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类、地质学类、地理科学类、地球物理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硕士研究生 |
1名 |
京内 |
| 科技处 |
项目成员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类、地质类、地质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地理科学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名 |
京外 |
三、报名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四)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6年4月16日17:00截止。根据公布的岗位情况,报名人员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cnncmhr@126.com,邮件标题名称为“学校+姓名+专业”。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素质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5:1。
(三)笔试和面试。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到相关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如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五)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到所在学校进行考察。如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在体检合格人员中顺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考生提供的资料务必详尽、真实。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务必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四)符合条件人员较少的岗位,将视情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联系方式
简历投递邮箱:
cnncmhr@126.com
单位网址:
http://www.cnncm.cn/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5号院四区
联系人:靳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10-8492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