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北京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校整体安排,现公开招聘一批自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具体招聘安排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北京林业大学校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学校全体师生员工、林大社区辖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健康教育任务;负责学校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医疗保障和医疗救援,公费医疗、计划生育管理及服务工作。
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其中中医医师1名,皮肤科医师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医学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2.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记录,未曾受党纪、政纪处分;
3.身心健康,勤奋努力,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沟通能力,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医院安排;
4.满足岗位所需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要求,并已经取得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
(一)招聘岗位:中医医师
1.招聘人数:1名
2.岗位职责:
(1)运用包括中药、针灸、推拿、火罐、敷贴、刮痧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诊疗活动;
(2)遵守门急诊岗位职责,开展社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门急诊及出诊等工作以及急危重患者的转诊诊疗工作;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4)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团队工作;
(5)参与学校各种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完成医院及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3.任职资格: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临床医学中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临床医学中医专业相关执业资质以及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含医师规范化培训);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有全科医师资格者优。
(二)招聘岗位:皮肤科医师
1.招聘人数:1名
2.岗位职责:
(1)开展皮肤科疾病诊疗及操作;
(2)遵守门急诊岗位职责,开展社区皮肤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门急诊及出诊等工作以及急危重患者的转诊诊疗工作;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4)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团队工作;
(5)参与学校各种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完成医院及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3.任职资格: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皮肤科、中医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执业资质以及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3)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有全科医师资格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1.接收简历。应聘人员填写《北京林业大学自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投递至简历接收邮箱:hospital@bjfu.edu.cn。简历中应包括个人信息、应聘岗位、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主要成绩、资格证书、照片等。本次招聘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文件统一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专业+学历”命名。
简历投递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17:00,逾期报名无效,岗位招满即止。
2.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按照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及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尚未获取学历、学位证书者需出具学生证)及本人手写签字的《北京林业大学教职工招聘诚信承诺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
3.考核考察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和要求,进行考核考察环节(如笔试、面试、实操能力测试等)。考核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心理素质测试
组织考核通过的人员统一参加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的心理素质测试,根据结果分析报告建议,结合实际考察情况综合研判。
5.思想政治考察
对拟接收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考察,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和拟接收人员资格。
6.健康体检。
由北京林业大学医院制定体检指标,安排拟接收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7.集体研究审议、公示等
根据各项考察结果,提请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8.办理手续
对体检合格、政审无问题且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签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务必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2.应聘者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如实填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及录用资格,已入校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年龄计算方法:涉及年龄条件均为周岁。例如: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62338236转408
邮箱:hospital@bj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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