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海淀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高层次教育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调发〔2018〕3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发展规划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拟面向高层次社会人员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海淀区教委所属的24个事业单位,共招聘37个岗位(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要求;
8.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9.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的行政处罚的;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其他要求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1)户口要求:社会人员均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户口及人事档案保留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的博士后在站研究人员)。
(2)人事行政关系要求: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存放)。
(3)学历学位要求: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4)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对于学科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报考人员需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联系,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5)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40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6)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政治面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职业资格等,应在公告发布之日(含)前取得,专业工作年限,时间应当足年足月据实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含)。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
(1)户口要求:社会人员均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户口及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也不包括户口及人事档案保留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的博士后在站研究人员)。
(2)人事行政关系要求: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存放)。
(3)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4)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对于学科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报考人员需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联系,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5)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6)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政治面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等,应在公告发布之日(含)前取得,专业工作年限,时间应当足年足月据实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含)。
3.2026年博士后出站人员
(1)应聘人员为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的,拟聘前须为北京高校或研究院所2026年全职脱产在站博士后。
(2)2026年12月前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能够如期办理出站手续,取得博士后证书,其中非京籍博士后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
(3)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4)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对于学科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报考人员需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联系,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5)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6)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政治面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等,应在公告发布之日(含)前取得。
4.人才引进人员
(1)户口要求:本市常住户口人员须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非京籍人员应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调发〔2018〕38号)有关规定。
(2)学历学位要求: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3)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对于学科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报考人员需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联系,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4)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指197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政治面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荣誉称号、具有省级或地市级优质中小学10年及以上教学经验等,应在公告发布之日(含)前取得,专业工作年限,时间应当足年足月据实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含)。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初审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7日每天9:00-17:00
报名网址:https://www.hdjwrc.cn/(海淀教育人才网系统)首页-“海淀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入口”。
在本次招聘所有岗位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全部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修改。各招聘单位对提交报名信息成功的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审核状态,网上审核通过人员,审核状态将显示为“网上初审通过”。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社会人员)》。未经网上报名或审核不通过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在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重新上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报考人员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如有疑问,可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如遇系统问题,可拨打技术电话咨询。请报考人员尽量不要选择在最后一天报名,避免因未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报考其他岗位的机会。
(二)现场确认
须报考人员本人亲自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10月28日9:00-15:00
现场确认地点:各招聘单位现场确认(详见附件中各招聘单位地址)
现场确认时须持材料: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1)《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社会人员)》(下载打印后签字);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后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从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
(6)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考核表、学校证明等能够证明专业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的材料;
(7)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8)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须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9)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
(1)《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社会人员)》(下载打印后签字);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
(4)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博士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证书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
(6)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考核表、学校证明等能够证明专业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的材料;
(7)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8)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3.2026年博士后出站人员
(1)《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社会人员)》(下载打印后签字);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
(4)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博士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证书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
(6)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博士后入站通知(博管会出具)、已出站的提供博士后期满同意出站材料、博士后证书;
(8)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4.人才引进人员
(1)《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社会人员)》(下载打印后签字);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后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从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考核表、学校证明等能够证明专业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的材料;
(6)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须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8)具有省级或地市级优质中小学10年及以上教学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
(9)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荣誉称号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上述所需确认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招聘单位留存。
(三)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相关材料交区教委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四)试讲、面试
考试采取先试讲后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试讲环节不指定具体范围,由进入试讲、面试人员根据申报岗位学段、学科课程标准自行准备微课内容,直接面向考官授课,试讲总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线,试讲在15分钟内完成。半结构化面试,总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线,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完成。试讲、面试时间将另行安排,请报考人员关注报名系统首页的通知。
考试成绩由试讲成绩和半结构化面试成绩组成,其中试讲成绩占考试成绩的70%,半结构化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30%。试讲成绩和半结构化面试成绩均须在合格线以上。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在海淀教育人才网(https://www.hdjwrc.cn/)公布。
招聘单位在成绩合格人员中(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合格),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考察、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采取加试试讲的方式取第一名。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职业适应、个人人事档案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将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海淀教育人才网(https://www.hdjwrc.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报考人员个人放弃或资格复审、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按照规定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公示一经开始,不再递补。
(六)资格终审
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终审。资格终审通过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未通过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从报名开始到招聘结束期间,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责任由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人才引进人员须符合北京市、海淀区人才引进工作程序和要求,若不符合北京市、海淀区人才引进工作要求,进京手续审批未通过的,取消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884726808848739282666033-823
技术咨询电话:1661995445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10月19日
附件:
1.2026年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高层次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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