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7人
北京一零一中呼和浩特分校为十二年学制学校,包含察哈尔、北辰两个校区,是北京一零一中在京外承办的首所分校。为进一步加强分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质量,北京一零一中呼和浩特分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德才兼备、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教育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北京一零一中呼和浩特分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将北京一零一中呼和浩特分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6年北京一零一中呼和浩特分校计划招聘教师27名,其中小学教师16名、中学教师11名。本次公开招聘计划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请阅读《附件1:北京一零一中呼和浩特分校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2008年5月18日(含)至1987年5月18日(不含)期间出生的;取得市级以上教学基本功一等奖、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即1982年5月18日之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6年7月31日。
7.《岗位表》中所有岗位均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要求为2026年5月18日(不含)之前。
8.《岗位表》中所有岗位均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名语文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取得时间要求为2026年5月18日(不含)之前。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6年5月18日(不含)之前。
(二)资格条件
1.小学教师岗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6年应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及以上小学教学工作经验,同时具备旗县区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功一等奖或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
2.中学教师岗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6年应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三年及以上中学教学工作经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2026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呼和浩特市区域内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4.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18日已进入呼和浩特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曾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斗争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有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人员。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列编招聘(含人才引进等)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1.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12.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13.招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2.报名时间:2026年5月25日9:00—2026年5月29日12:00。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5月25日9:00-2026年5月29日17:00。
注意: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6.《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二)资格初审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
2.《岗位表》中涉及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附件1)。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请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
(三)笔试
1.本次考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笔试开考比例为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到3:1,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岗位计划数详见《岗位表》。
2.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须于2026年6月1日至3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本次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通过笔试筛选考察综合素养与应用能力等。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笔试时间为2026年6月4日(星期四)8:30-11:30。
6.笔试考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参加考试。请随时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后续有关通知公告。
7.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后加0.5分。
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8.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公布。
9.考生对于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除上述情形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上发布公告。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和有关要求线上进行资格复审。
4.参加线上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将以下材料(PDF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bj101zhhhtfx@163.com。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4)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应工作经历(服务)学校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学校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学校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劳动(聘用)合同原件以及社保缴纳证明。考生在不同学校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5)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附件2: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处于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限证明》(附件2)。
(6)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
(7)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招聘学校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进行一次。
(五)面试
1.面试工作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时,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4.面试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采用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6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其中,试讲满分80分,答辩满分20分。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组织实施部门通过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上一并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1.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机构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范围中选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进行一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党组织研究确定,并将结果上报教育局,最终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含报名开始之日后,被其他单位聘用后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要求
1.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库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提醒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公告》中所称“以上”、“以下”,除有特别标明外均含本级、本数。
四、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其中,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报名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情形的,也应当回避。
(二)招聘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名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名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附件1)。
咨询时间:5月25日至5月29日(请于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拨打)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北京一零一中呼和浩特分校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