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物交流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公告-北京-北京市-事业单位-2026-行政事业编-体制内直签非编-中国文物交流中心

中国文物交流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公告
中国文物交流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

报名时间
2026/8/10 -2026/8/19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文物交流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国文物交流中心直属国家文物局,主要职能为组织协调和承办进出境及各类文物展览、组织文化遗产领域国际合作、承担海外中国文物研究工作、承担博物馆馆藏资源授权推广及知识产权服务、文博产业规划咨询和展会举办、文物藏品保护和装备科技应用示范、文物旅游融合研究和规划等业务,以及国家文物局委托相关外事服务工作。旨在弘扬和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服务“一带一路”,增进民心相通,推动文明互鉴,讲好中国故事。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的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及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基本条件要求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需求中要求的专业,应与本人最高学历学位专业相符;

8.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9.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为海外文物展览研究岗(岗位类别及岗位等级:中级专业技术岗)。

(一)岗位职责

1.研究海外文物资源和国内外知名博物馆展览案例,主持海外文物研究、文物展览课题项目,撰写相关研究报告;

2.承担回归文物展览等重大文物展览项目大纲撰写、展陈设计等工作;

3.参与展览技能人才培训、制定培训方案计划;

4.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资格条件

1.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要求为: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站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6个月、人事关系已转入设站单位6个月以上,且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博士后证书;

2.专业要求:文物与博物馆(0651)、文物(1451)、设计(1357)、美学(010106)(“专业要求”请参考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括号内为学科专业(类)代码);

3.中共党员;

4.具有北京常住户口或符合京内落户条件;

5.具有专业四级或同等水平英语能力,具有专业八级或同等水平及以上英语能力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6.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具备涉外交流谈判、中外文化阐释能力。有境外展览引进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7.有三年及以上文物展览组织策划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aec1971.org.cn)和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www.ncha.gov.cn)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二)报名及有关要求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以下8项报名材料,扫描为电子版,按顺序放入同一文件夹并压缩后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acehr@aec.org.cn,文件名及电子邮件的主题为岗位名称+姓名(如“海外文物展览研究岗+张三”)。接收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19日。

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1,格式须为word);

2.学历学位证书;

3.职称证书;

4.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验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所在单位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6.英语水平能力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7.个人身份证及户口本个人页复印件;

8.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考试。如所填信息虚假,或未按要求填报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3:1,不足3:1的,经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选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根据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人选。

(五)考察与体检

由考察组赴拟考察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资料和个人征信报告相结合的方式。考察过程中应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如出现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将视情况由我中心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人选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

(六)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经中心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讨论决定聘用事项。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国家文物局网站和中心网站,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报考者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生报名后,请关注我中心网站,了解有关考试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4017675

电子邮箱:acehr@aec.org.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西河沿136号院1号楼

邮编:100005

监督电话:010-64017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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