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2个岗位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30人,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拟任职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或者因涉及赌博、毒品、卖淫、嫖娼等受过其他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至8月4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
(二)报名地点: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老干部活动中心(怀柔区泉河派出所户籍室东侧)。
(三)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并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请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上下联两部分均需填写,并附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片电子版,打印后上交报名;
2.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提交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聘相关事宜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统一进行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行政能力测试及写作,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男性、女性分别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考试相关时间及地点将在北京市怀柔区政府网发布公告(www.bjhr.gov.cn)。
2.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男性、女性分别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人员。体检、考察、心理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北京市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
五、薪酬待遇
1.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北京市怀柔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的意见》(怀公字〔2018〕1号)相关要求,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每人每年不低于8万元(含个人缴纳的险金)。
2.新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自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聘用条件的正式聘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
六、需说明事项
在招聘全程中,对报考者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招聘过程中,报考者要确保本人报送的联系方式有效并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参加审核、测试的,将视为报考者自愿放弃。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