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
2026年大气环境质量与污染源监督管理项目委托课题公开选聘承担单位指南(第二批)
为了进一步集思广益,充分发扬科学民主,拓展固定源大气污染防治研究领域,发现和解决“十五五”重点行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新问题,我院决定对大气环境质量与污染源监督管理项目涉及的若干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承担单位。为规范任务申请程序,保障公开选聘工作公正、公平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研究任务和要求
根据项目2026年度的总体安排,本次向社会公开征集的课题研究任务和要求分别为:
1.生物质锅炉燃料区域差异分析与清洁高效利用技术路径研究
研究背景:生物质能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生物质锅炉在供热、发电等领域应用广泛,是实现化石能源替代的重要途径。我国不同区域农业秸秆、林业剩余物、农产品加工剩余物等生物质资源禀赋差异显著,导致生物质锅炉实际使用的燃料类型、供应特点和燃烧特性存在较大区域差异。目前,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七大区域在燃料选择上各有侧重,燃料热值、灰分、硫分、氮分等关键参数波动较大,进而影响锅炉燃烧效率及颗粒物、SO2、NOx等污染物的排放水平。在“十五五”时期持续推进清洁低碳用能的背景下,亟须系统分析各区域生物质锅炉燃料的共性与差异,揭示燃料特性对污染物排放的影响规律,为因地制宜选择燃料、优化燃烧技术、制定清洁高效利用技术路径提供科学依据。
研究内容:(1)调研不同区域生物质锅炉主要燃料类型、使用比例及供应特点,总结不同区域燃料使用的共性与差异;(2)测试各区域典型燃料的热值、灰分、硫分、氮分等关键特性参数,对比分析不同燃料的燃烧性能;(3)分析燃料特性差异对锅炉颗粒物、SO2、NOx等污染物排放的影响规律,明确不同燃料的环境影响特征;(4)结合各区域实际情况,提出生物质锅炉燃料合理选择与清洁利用的针对性建议。
成果产出:《生物质锅炉燃料区域差异分析与清洁高效利用技术路径研究》报告
拟支持经费:8万元
2.2026年全国重点石化能源及产品相关数据调查统计分析
研究背景:当前,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步入关键攻坚期,石化行业节能降碳工作已从目标谋划转向落地实施。2025年,石化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显著提升,炼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如期达到30%,乙烯装置单位能耗较2020年下降13.3%。然而,全行业仍存在成品油需求持续萎缩、产能结构性矛盾突出、低碳技术应用成本偏高等深层次问题。据统计,2025年综合能耗超万吨标准煤的石化企业超过3000家;炼油、乙烯等八大重点子行业是石化行业碳排放核心承载领域,碳排放集中度极高,其中炼油板块为行业第一大碳排放来源,减排管控压力最为突出。为支撑“十五五”时期石化行业节能降碳协同推进及相关政策的精准制定,助力企业实现能效提升与低碳转型,需系统开展2026年度重点石化产品(原油、汽油、柴油、乙烯、甲醇、合成氨等)产量、区域分布及进出口的动态监测,并量化炼油、乙烯等关键环节的能耗与碳排放水平。
研究任务:(1)编制2026年全国及各省石化行业数据统计月报,涵盖原油、汽油、柴油、乙烯、甲醇、合成氨等重点产品的产量、区域分布及进出口数据;(2)根据石化行业产量、消费量和进出口等数据,编制2026年石化行业分月度运行报告;(3)估算2026年炼油、乙烯等行业的能耗和碳排放情况。
成果产出:(1)2026年石化行业数据统计月报;(2)2026年石化行业运行月度报告;(3)2026年炼油和乙烯等行业能耗和碳排放估算表
拟支持经费:8万元
3.典型溶剂使用行业含VOCs原辅材料清单梳理及核实方法研究
研究背景:VOCs是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溶剂使用行业涉及企业数量多、分布广,所使用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稀释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种类繁杂、VOCs含量差异显著,是工业源VOCs排放的重要来源。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开展源头替代,是溶剂使用行业最符合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理念的VOCs减排路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等文件对此已提出明确要求,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低VOCs含量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也已相继发布实施。然而,监管实践中普遍面临含VOCs原辅材料底数不清、产品VOCs含量标识不规范、检测报告缺失或与实际使用产品不符、基层缺乏统一核查方法和判定依据等突出问题,部分企业源头替代流于形式,影响了源头替代政策落地和排污许可、环保税等管理制度的实施成效。为支撑溶剂使用行业VOCs源头精细化管控,亟需系统梳理典型行业主要含VOCs原辅材料清单及其VOCs含量水平,提出简便可操作的核实方法,同时识别原辅材料使用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强化现场监管和完善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研究内容:(1)梳理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典型溶剂使用行业主要含VOCs原辅材料清单及其VOCs含量水平;(2)提出现场核对含VOCs原辅材料清单及其VOCs含量的方法;(3)总结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成果产出:《典型溶剂使用行业含VOCs原辅材料清单梳理及核实方法研究报告》
拟支持经费:8万元
4.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环保税政策下颗粒物、SO2、NOx和VOCs治理成本研究
研究背景:环境保护税作为重要的经济调节手段,对引导企业污染减排、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发挥着关键作用。2024年《环境保护税法》修订后自2025年实施,授权国务院开展VOCs纳入环保税征收范围试点,在原有18项应税污染物基础上新增数百种VOCs细分征税因子,对税率与治理成本的适配性提出更高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是我国北方最大的经济核心区,钢铁、焦化、水泥、火电等行业高度集中,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大、复合型污染特征突出。尽管该区域环保税征收标准已执行国家规定,但仍面临环保税征收标准与区域实际治理成本之间匹配度不高的问题。因此,测算重点行业颗粒物、SO2、NOx和VOCs的边际治理成本,评估环保税激励效果,识别税负偏离行业,对于优化环保税政策、促进区域差异化与协同化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内容:(1)收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企业(涵盖火电、钢铁、石化、化工、建材、工业涂装等)的排污数据、治理设施运行数据及环保税申报与减免数据,建立颗粒物、SO2、NOx和VOCs的治理成本数据库;(2)基于污染治理成本核算方法,分别测算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边际治理成本,分析治理成本差异特征;(3)比较当前环保税税率与边际治理成本的匹配程度,评估环保税激励效果,识别税负偏离行业与环节;(4)针对区域产业结构和环境管理实际,提出环保税税率优化、差异化征收策略及配套政策建议。
成果产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环保税政策下颗粒物、SO2、NOx和VOCs治理成本研究》报告
拟支持经费:10万元
5.长三角地区环保税政策下颗粒物、SO2、NOx和VOCs治理成本研究
研究背景:环境保护税作为重要的经济调节手段,对引导企业污染减排、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发挥着关键作用。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最活跃、产业门类最齐全的区域之一,电子、化工、机械制造、汽车涂装等产业发达,大气污染物排放呈现“NOx与VOCs并重、臭氧污染凸显”的复合型特征。尽管该区域环保税总体上执行了国家规定的中等偏上水平,但由于VOCs尚未全面纳入征税范围,大量中小型企业实际税负偏低,而VOCs末端治理技术的单位成本较高,导致环保税的激励信号不足以驱动企业主动进行深度治理。因此,研究测算长三角地区重点行业颗粒物、SO₂、NOx和VOCs的边际治理成本,评估环保税激励效果,识别税负偏离行业,对于优化环保税政策、促进区域差异化与协同化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内容:(1)收集长三角地区重点行业企业(涵盖火电、钢铁、石化、化工、建材、工业涂装等)的排污数据、治理设施运行数据及环保税申报与减免数据,建立颗粒物、SO2、NOx和VOCs的治理成本数据库;(2)基于污染治理成本核算方法,分别测算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边际治理成本,分析治理成本差异特征;(3)比较当前环保税税率与边际治理成本的匹配程度,评估环保税激励效果,识别税负偏离行业与环节;(4)针对区域产业结构和环境管理实际,提出环保税税率优化、差异化征收策略及配套政策建议。
成果产出:《长三角地区环保税政策下颗粒物、SO2、NOx和VOCs治理成本研究》报告
拟支持经费:10万元
6.川渝地区环保税政策下颗粒物、SO2、NOx和VOCs治理成本研究
研究背景:环境保护税作为重要的经济调节手段,对引导企业污染减排、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发挥着关键作用。川渝地区是我国西南重要的经济和产业板块,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化工、建材等产业快速发展,但因盆地地形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导致秋冬季PM2.5与夏季臭氧污染交替频发。尽管该区域环保税征收标准整体处于全国中等水平,但受限于地方财力相对薄弱、企业规模偏小、治理技术推广滞后等因素,实际征收率偏低。与京津冀和长三角相比,川渝地区企业治理成本承受能力更弱,环保税与边际治理成本之间的偏离更为突出,导致税收杠杆调节作用不充分。因此,研究川渝地区重点行业颗粒物、SO₂、NOx和VOCs的边际治理成本,评估环保税激励效果,识别税负偏离行业,对于优化环保税政策、促进区域差异化与协同化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内容:(1)收集川渝地区重点行业企业(涵盖火电、钢铁、石化、化工、建材、工业涂装等)的排污数据、治理设施运行数据及环保税申报与减免数据,建立颗粒物、SO2、NOx和VOCs的治理成本数据库;(2)基于污染治理成本核算方法,分别测算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边际治理成本,分析治理成本差异特征;(3)比较当前环保税税率与边际治理成本的匹配程度,评估环保税激励效果,识别税负偏离行业与环节;(4)针对区域产业结构和环境管理实际,提出环保税税率优化、差异化征收策略及配套政策建议。
成果产出:《川渝地区环保税政策下颗粒物、SO2、NOx和VOCs治理成本研究》报告
拟支持经费:10万元
7.秸秆焚烧管控与综合利用科普短视频制作
研究背景:当前我国空气质量改善基础仍不稳固,秸秆焚烧易导致PM2.5浓度骤升,威胁人体健康与交通安全。同时,年均近9亿吨秸秆亟待资源化利用,通过还田、饲料化、能源化等途径,既能减少污染,又能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和耕地保育。加强秸秆管控和综合利用,通过政策扶持和技术推广,推动秸秆从“生态包袱”向“绿色财富”转变,是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和农业绿色发展的关键举措。秋季正处秸秆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的关键时节,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焚烧管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亟需通过科普短视频的形式,系统宣传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成功案例,以提升公众认知度、知晓率和支持度,增强各地有关部门和社会群体对系列举措的认知认同与有效应用。
研究任务:研究梳理目前秸秆资源化利用和焚烧管理的主要问题和管控要求,制作系列MG动画。
成果产出:聚焦秸秆禁烧与资源化利用制作7集系列MG动画,总时长20分钟
拟支持经费:5万元
8.零部件等非标准件涂装工序VOCs排放量估算方法研究
研究背景:工业涂装行业覆盖领域广、产品类型繁杂,其中汽车零部件、机械零部件等非标准件产品,具备规格不统一、定制化程度高、工艺参数灵活可调的显著特征,与标准化整机涂装生产模式存在明显差异。非标件喷涂过程需大量耗用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物料品类多样、用量波动幅度大,大幅增加了VOCs排放量的核算难度。现阶段尚未形成适配非标准件涂装场景的科学、可行的含VOCs物料用量估算方法,无法真实表征工序VOCs实际排放水平。为有效解决非标准件涂装工序VOCs排放量估算精度不足的问题,亟需系统梳理非标件涂装工序VOCs物料用量关键影响因素,构建科学精准的VOCs排放量估算技术方法。
研究内容:(1)系统识别汽车零部件、机械零部件等非标准件喷涂生产过程中,影响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消耗量的关键因素,深入梳理产品规格、生产工艺等各类核心因子对VOCs物料用量的影响机制与作用规律。(2)构建适配行业生产特征的含VOCs原辅材料用量估算方法,明确方法参数的取值依据、取值原则及适用场景与边界条件。(3)构建适配非标准件涂装工序的VOCs排放量估算技术方法。
成果产出:《零部件等非标准件涂装工序VOCs排放量估算方法研究报告》
拟支持经费:9.8万元
9.VOCs控制技术适用条件和实际运行效率研究
研究背景:工业领域VOCs废气排放工况复杂、差异显著,不同生产设施废气的VOCs浓度、烟气量、组分特征差异较大,需结合废气特性匹配差异化的收集与末端治理技术。当前国内VOCs收集与治理技术品类繁杂,同类治理设施在不同行业、不同工序中的治理效果差异明显。同时,设备实际运行效率受生产线工况、运维管理水平、设施选型适配性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难以精准定量核算,各类VOCs管控技术的适用边界与最优运行参数尚不明确。以上问题造成工业VOCs排放底数不清、核算精度不足,阻碍了VOCs精细化管控推进。为解决治理技术选型盲目、运行效率不明、排放核算不准等问题,亟需系统梳理主流VOCs收集与治理技术的适用条件,量化不同行业、不同工况下的实际治理效能,为工业VOCs精准治理、科学核算和高效管控提供技术支撑。
研究内容:(1)系统梳理当前主流VOCs废气收集技术、末端治理技术的基础适用条件;(2)分类调研、测算各类主流VOCs收集和治理技术在重点行业、关键工序、典型工况等实际应用场景下的实际运行治理效率;(3)深入剖析治理设施选型、生产线运行工况、设备运维管理等关键因素对VOCs收集和治理效率的影响,梳理总结不同VOCs控制技术的最优运行参数。
成果产出:《VOCs控制技术适用条件和实际运行效率研究报告》
拟支持经费:9.8万元
二、申报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国际咨询公司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申请。
为使研究成果能与实际相结合,鼓励具有前期研究积累的单位申报。联合申报单位必须提供课题实施的管理模式,签订共同申请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实践积累,从事相关规划、研究或开发五年以上,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无不良科研行为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务员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请受理
申请文件由申请函、课题申报书及附件(联合申请合作协议、前期研究工作成果材料及其获奖情况)等构成。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使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将所有申请文件装订成一册,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本,申请文件格式请见(附件1、2)。课题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文件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
寄达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日17:00(以邮戳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课题招标”。招标单位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邮编:100041
联系人:王彦超
联系电话:010-8965818118301681422
电子邮箱:wanychao2008@163.com
五、成交原则
我院将组织评议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文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
课题管理和实施
本次招标课题是国家财政预算项目对外委托课题,课题申报单位须专款专用,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并接受和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将指定专人负责不同课题的跟踪管理。招标选定的课题承担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商议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研究区域、阶段进度等内容。研究期内,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可依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若干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承担单位应于2026年10月底前提交研究报告的初稿,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组织评议审查。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6年12月底前向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附件1:申请函(模板)
附件2:课题申报书(模板)
附件3:评分表(模板)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202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