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3个岗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卫生对外援助工作,开展国际、国内公益性慈善性医疗卫生合作项目,开展医疗卫生健康产业发展和全球合作有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现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其中要求本科学历学位的岗位含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应届毕业生应为在校期间非在职(就读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或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应在2026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相关认证,其所学学科专业与需求计划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我单位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应聘人员在最高学历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全部一次考试合格,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在职人员的有关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格。
(四)年龄不超过35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如取得招聘岗位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年龄不超过40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如为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6岁(200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