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0人23个岗位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第四实验学校办学需要,2026年北京第四实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北京第四实验学校是北京市教委直属并由北京市统筹建设的优质学校,位于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区榆垡),是一所十二年学制公办学校,由北京师范大学直属附校——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承办。学校将满足大兴机场临空经济区对高品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并已于2025年9月正式开学。
二、招聘岗位
专任教师岗及教辅岗。
三、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其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相关条件均须符合2026年北京市关于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的各项要求。
2025年1月1日至本次招聘报名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二)社会人员:限报名截止时应为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
(二)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
具体年龄以岗位需求表上信息要求为准。38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3月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3月及以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免试认定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