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4个岗位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中煤)是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国有特大型重点骨干企业,其前身是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经过多次兼并重组,2009年改制成为国有独资公司,并更名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以来,中国中煤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牵头推动央企煤炭资源整合,先后接管10余家央企煤炭资源,作为煤炭全产业链央企,肩负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使命。主营业务包括煤炭开发利用及相关贸易和服务,电力、热力生产供应及相关服务,煤基新材料及相关化学品开发利用,相关装备制造及工程技术服务。现拥有及或有煤炭资源储量700亿吨以上,生产及在建煤矿69座,煤炭总产能3.1亿吨/年,煤炭年贸易量近4亿吨。运营及在建煤化工项目11个,总产能超2000万吨,产品主要包括聚烯烃、甲醇、尿素、硝铵、焦炭等。在运在建火电项目35个、装机规模4755万千瓦,新能源装机规模700万千瓦。煤矿设计建设、煤机装备制造综合实力、技术水平、市场占有率居行业前列。拥有中煤能源(A+H)、上海能源、新集能源3家上市公司。截至2025年12月,中国中煤管理资产总额超6500亿元,职工12万人,连续6年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A级,连续6年位列《财富》世界企业500强。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部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有关情况
(一)招聘岗位及范围
用人部门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范围
|
|
1
|
规划发展部
(国际合作开发部)
|
项目评价主管
|
1
|
面向中国中煤内部及社会公开招聘
|
2
|
股份财务部
|
会计管理与财务筹划经理
|
1
|
|
3
|
产权主管
|
1
|
||
4
|
会计政策主管
|
1
|
(二)岗位职责详见附件。
(三)工作地点:北京市。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同并践行中国中煤的文化理念;
(二)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为人正派,勤勉尽责,无违法犯罪或不良执业记录;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工作业绩,工作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五)应聘经理岗位,应当具有累计7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中国中煤总部部门主管或同层级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应聘主管岗位,应当具有累计5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近2年年度考核等级为称职(或同等级)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