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为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集聚专业化人才工作服务力量,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即日起,组织开展北京市昌平区人才工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北京市昌平区人才工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它不良记录。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技能。
(五)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非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
(六)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oe.gov.cn/)公布的研究生专业(学科)目录。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北京市昌平区人才工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2026年4月13日上午9:00至4月17日下午17:00,考生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在网站顶部点击进入“个人办事”,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登录后提交报名申请。
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在最后一天(4月17日)报名,以避免因未通过审核而错失修改个人信息重报的机会。
2.资格初审:考生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同步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个人信息重新报考,报名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重新报考。考生须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如有疑问,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咨询。报名时间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打印1份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