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3个岗位
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信银)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为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提供异地资金清算服务的全国性特许清算组织。
自2006年成立以来,农信银始终坚守服务“三农”、服务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初心和使命,扎实做好农村领域的支付清算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切实承担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职责,协同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大力推动农村数字支付和普惠金融向纵深发展,为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工作需要,农信银开展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所涉岗位,详见《2026年度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定向生、委培生,不含在校期间或两年择业期内有社保缴存记录的毕业生)。其中,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毕业生应聘。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符合北京市关于高校毕业生接收有关要求。
(二)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热爱支付清算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及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好的沟通协作能力和学习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条件及实践经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3月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及其他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并有留学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护照、签证、出入境信息等能确定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受组织处理或受党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