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1人129个岗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局所属13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1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具体见市水务局网站(https://swj.beijing.gov.cn/)政务公开/机构职能/所属机构栏目。
二、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其中:北京生源毕业生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非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报考人员,应以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二)社会人员。截至报名时间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人事档案在京的社会人员。博士后人员须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并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办结出站手续,非京籍博士后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
(三)留学回国人员。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能力等条件;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38周岁及以下,限1987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限1980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体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