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9人1个岗位
一、学校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万宁实验学校创办于2012年8月,2023年7月万宁市人民政府与北京师范大学续签合作办学协议,学段延伸到小学,成为一所小学、初中、高中一体化的十二年制公办学校。学校地处北纬18度黄金度假带,海南东线海滨城市——万宁市,占地面积400亩,现有学生5586人,118个教学班,其中小学30个班,初中41个班,高中47个班。
在北师大基教部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学校积极落实北师大扎根海南做教育的要求,围绕“身体健康、心理阳光、学习进步”的育人目标,严抓教育教学管理,关注教师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推进各项工作向高质量、高标准迈进,成效显著。
建校十三年来,我校先后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文明校园”“全国国防教育示范校”“北师大心理学科共同体学生发展指导特色培育基地”“海南省一级(甲等)学校”“海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100多项集体荣誉;培养出了一大批学生进入一流学府,C9、985、双一流等名校实现全覆盖;本科率连续四年100%。2025年高考800分6人,4人被清北录取,各项数据再创历史新高。
二、岗位需求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万宁市在编在岗教师进行选聘(不含未转正的特岗教师、试用期内新教师),应聘者须符合北师大基础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的基本条件,要求如下:
(二)选聘专任教师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认同北京师范大学育人理念,乐于奉献。
2.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
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应聘者,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获得省级以上业务荣誉称号,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年龄可适当放宽2周岁。
注: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告发布之日,年龄18周岁及以上(或38周岁、45周岁及以下)包含本级。
3.教师资格证
(1)证件学段应高于或与所报考学段持平,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或可通教。
(2)教师资格证学科为“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执教小学所有科目。
4.学历、专业要求
本科及以上,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参照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进行遴选)应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高度相关;最高学历为研究生的,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至少有一阶段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高度相关。其中教育学专业(包含小学教育)以专业方向(学业成绩单)进行遴选。教学经历应与所报考岗位学段、学科一致。
5.必须持有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不低于二级乙等。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未转正的特岗教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7.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四、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组织考核、聘用公示、办理聘用及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各环节时间节点请应聘者关注学校官网通知。
(一)公告
由北师大万宁实验学校发布选聘启事。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15:00—2月9日15:00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者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bnuwnfz@126.com。如因材料不全、不清晰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上传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
2.教师资格证;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4.普通话证书;
5.职称证;
6.任职经历证明;
7.业务荣誉等证明;
8.《北京师范大学万宁实验学校引进师资选聘报名表》(附件)。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2)规范填写简历,若报考者未严格遵循简历填写规范(如信息缺失、格式混乱或内容与岗位要求不匹配),其简历将无法通过筛选环节;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核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且保持电话畅通;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通信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相关说明: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者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相应岗位,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骗取考核资格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我校统筹安排工作人员对应聘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简历筛选应聘者名单在学校官网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资格复审
试讲考核前,由我校安排工作人员对入围试讲考核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方可参加面试考核。
(五)面试考核(20分钟)
1.试讲
由学校组织,采取线下考核方式,时间为12分钟,内容为本校现行教材中节选某课/单元/章节。每个考场评审专家为5名。
该环节满分100分,最终成绩为评审专家的平均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合格线为80分。
2.结构面试
以结构化问答加开放式交流的形式进行,每位应聘者不超过8分钟(含专家提问时间)。每考场评审专家为5名。
该环节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为评审专家的平均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合格线为80分。
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官网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3.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60%+结构面试成绩*40%,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用或递补。如同一岗位应聘者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试讲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试讲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试讲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试讲考核。
4.考察
考察由学校统一组织,考察对象,按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范围。考察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职位匹配、群众认可度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六)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后,拟聘用名单在学校官网予以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聘用人员与我校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聘用人员拟定于2026年9月上岗,无故不按规定时限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要求
(一)参与选聘工作人员在本次选聘工作中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回避,同时严守工作纪律。
(二)选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选聘工作中必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者在考核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严肃处理,对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其他招聘考试。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应聘者负有自行审查是否具备应聘条件的义务。在公开选聘所有阶段、试用期及转正工作期间,发现应聘者与选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方式:18217806667/0898-62251100(办公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