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自贡市自流井区飞龙峡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自流井区飞龙峡镇人民政府编外聘用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爱岗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乐于奉献、能吃苦耐劳;
2.年龄在22—35周岁之间(年龄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日);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报名前取得);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系统软件,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拘留处罚的;
(2)有重大民事纠纷未完结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等正在接受调查的;
(5)本人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7)在校读书的学生。
(8)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况。
三、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工作由自流井区飞龙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报考职位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人员组织体检、考察和聘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自流井区飞龙峡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自流井区飞龙峡镇编外聘用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同时张贴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报考者本人持《自流井区飞龙峡镇编外聘用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自流井区飞龙峡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3.发放考试通知书: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考试方式和时间、地点,考生需根据通知要求按时到报名地点领取《考试通知书》。
五、考试内容、时间
1.若岗位实际报名比例未超过10:1,则本次招聘考试为面试,面试总成绩100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2.若岗位实际报名比例大于等于10:1,则本次招聘考试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凭《考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通知书。
特别提示:报考者在参考期间(考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六、体检
考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发放体检通知单。体检标准参照招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者自行承担。
七、考察
考察由自流井区飞龙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后认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确定拟招聘人员后,在自流井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挂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本次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规的调整范围,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求进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对试用期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每年进行1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镇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自流井区飞龙峡镇纪委0813-3406096)。
十一、工资及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待遇按自流井区飞龙峡镇编外聘用人员标准统一执行。
十二、咨询电话
自流井区飞龙峡镇人民政府党政办0813-34056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飞龙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