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兴文县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兴文县文旅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职位编码XWGQ00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熟悉国家相关宏观经济政策及法律法规,熟悉现代企业管理,熟悉项目运作、规划,在投融资方面有一定的专长。
(二)具体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同时有党政机关、国有企业、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工作经历其中两种的,可放宽到48周岁以下)。
2.学历: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4.经历:
(1)报考人员为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应在中层正职及以上岗位工作,且在党政机关工作4周年及以上。报考人员为企业人员的,应曾任或现任县(区)属国有企业一级公司领导人员或市属及以上国有企业相当职务层次领导1周年以上;或在县(区)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岗位或市属及以上国有企业相当职务层次工作4周年以上;或有规模以上民营企业4周年以上经营管理经历。企业人员同时应具有累计5周年以上项目运营或投融资工作经历。
(2)报考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须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务和有关政策规定不能在国有企业任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纪违法受到撤职、免职及以上处分处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尚不能办理辞公职(辞职)的。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10.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拟应聘人员应准确、如实填写《兴文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于2026年5月20日18:00前,会同本人证件照电子档、身份证、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电子版扫描件(压缩后以“应聘职位+姓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923794925@qq.com。证件取得时间、工作经历、年龄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网络资格初审将对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确保自己完全符合岗位条件,在报名时上传相关证明电子档扫描件,考生对自己报考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网络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报名时预留的邮箱信息。
2.现场资格复审。由兴文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复审。由应聘者携带报考条件所需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和邮件形式进行通知,如因考生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1)在职(岗)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报考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兴文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④所在单位出具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人员工作关系、编制类别、工作经历等证明;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证明材料;
⑥其他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职(执)业资格证书等。
(2)企业人员报考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兴文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④任现职务的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
⑤企业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报考人所在企业属国有企业、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的证明材料1份;
⑥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1份;
⑦其他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职(执)业资格证书等。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三)集中面谈。中共兴文县委组织部会同兴文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行业专家组成面谈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集中面谈、综合比选,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四)实地考察。实地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品质、综合素养、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考察经营管理能力。对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3.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4.怀孕报考人员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任职聘用及递补。综合研判人选个人能力水平及专业素养,结合实际确定任职人选,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综合分析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待遇及管理
按现行薪酬管理制度,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三部分构成,按考核结果兑现,每年最高为40万元左右(含税)。符合兴文县人才政策的可享受安家补助、人才公寓、人才绿卡等相关人才政策。特别优秀的,薪酬待遇可一事一议协商确定。
根据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期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六、监督
此次选聘工作将实行全过程监督,在选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报名咨询电话:
中共兴文县委组织部:0831-8820114
兴文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0831-8823523
附件1
兴文县文旅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兴文县文旅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2022年11月组建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出资人为兴文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注册资本1亿元。
公司坚持“融合创新、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以文化旅游、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为核心,着力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在推进市场化运营,提升品牌创建,丰富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等方面持续发力。以城市文旅品牌推广者、全域旅游建设者、美好生活运营者的昂扬姿态,推动兴文县形成新型智慧文旅及三产深度融合的新发展格局。
公司紧紧围绕品牌运营、景区运营、旅游服务、酒店管理、会议会展、餐饮服务等多个领域业务,全面推动文旅深度融合与存量资产盘活,持续提升产业带动力和市场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