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三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5名公告
宜宾市第三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5名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5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2日 -2024年7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

我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及要求



02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聘用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03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


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4.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违法违纪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7.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04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7月22日-7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地点:宜宾市第三中医医院A区7楼会议室(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长江路222号)


3.要求: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校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复印格式请见附件2参考模板,资料复印不规范的一律不予受理,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需出具相关工作单位的证明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考生参加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任何一环节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报名资料


(1)《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名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规培证书、工作证明等;


(5)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6)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材料。


(二)考试:本次招聘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护理岗位采取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的形式开展;其他岗位仅开展面试,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所有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1.护理岗位:首先进行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在护理技能方面的实际操作,测试成绩达到85分(含)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和面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考生技能测试合格后进入笔试。笔试结束后,次日在医院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素养及操守、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理论等内容。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参加笔试人员的数量未达到实际招聘人员数量的3倍,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2.仅面试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素养及操守、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理论等内容。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具有优先条件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不具有优先条件或都具有优先条件,则进行加试,加试以面试形式开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并在宜宾市第三中医医院公众号公布。


体检在本院开展,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综合考察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相关的情况。考察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拟聘用名单


1.经综合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宜宾市第三中医医院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3.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道,并签订《劳动合同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05纪律与监督


临聘人员招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受理有关投诉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831-5516123、13648708062


联系人:雷老师,联系电话:0831-6610255


报名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长江路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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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fenbi.com/s/00gDZK


原标题:宜宾市第三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5名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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