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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民政局关于2026年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政策性岗位公开招募公告

遂宁市民政局关于2026年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政策性岗位公开招募公告

招聘66人7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08/20 08:00-2026/08/27 08:00
准考证打印
2026/8/29 08:00-2026/8/31 17:00
笔试时间
2026/9/5
成绩公布
2026/9/8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强化遂宁市养老服务管理、监管和保障工作力量,促进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结合遂宁市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政策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募对象

面向全国招募2026年7月31日前通过国民教育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在同等条件下,2026年应届毕业生(含2024年、2025年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高校毕业生,以及持有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养老服务从业经历者优先招募。报考人员须完全符合《四川省遂宁市2026年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政策性岗位公开招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本科(大专)学历人员年龄3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41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6年8月20日);

3.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其他已退出政策性岗位人员;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募名额

共计招募66名。

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报考者对《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有关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咨询招募单位。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报考指南》(附件3)。


三、报名

本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s://sc.easyzp.com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8:00至8月27日8:00,同步进行资格初审。

(二)报名流程

1.岗位选择。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岗位一览表、报考指南等,了解报考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募岗位,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件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6年遂宁市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政策性岗位报考信息表》(附件2),同时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白底彩色、jpg格式、100KB以下)、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高校毕业生,以及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养老服务从业经历的报考人员,应同步上传相应证明材料;2024年、2025年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交未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招募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对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招募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17: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1天后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得改报其他职位。未审核或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于报名截止时间(8月27日8:00)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者因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况,取消其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准考证打印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8月29日8:00至8月31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开考前未提前预留时间打印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考试大纲

《公共基础知识》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6年9月5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笔试原始成绩于2026年9月8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公布。

此次笔试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本市招募单位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的平均分×80%。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本市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将于2026年9月8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

5.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按照面试入围人数和招考人数2: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如某一岗位入围面试人数低于应招考人数,差额部分由遂宁市民政局根据考生报名时“是否服从调剂”项的选择情况,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调剂。

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遂宁市民政局于2026年9月10日前在市民政局官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县级民政部门负责进行。

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相关手续随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一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查阅。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由遂宁市民政局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温馨提示:考生应注意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招募下一环节。

面试当天,未在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候考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开展面试后查实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缺考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募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遂宁市民政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考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七、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募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募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遂宁市民政局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各招募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对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报考人员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招募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考察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为拟报考人员,由遂宁市民政局统一在市民政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拟报考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报考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为2年,不续签。按照每人每年5万元的标准(包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予以保障。

招募单位应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招募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


九、退出机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出政策性岗位管理。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报考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报考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报考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一)招募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遂宁市民政局在市民政局官网上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次招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及招募岗位由遂宁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遂宁市民政局

陈老师

李老师

0825-2325633

0825-2325613

船山区民政局

李老师

0825-2224410

安居区民政局

杨老师

0825-8669601

射洪市民政局

罗老师

0825-6622982

蓬溪县民政局

吴老师

0825-5420688

大英县民政局

王老师

0825-3130665

经开区民政事务局

何老师

0825-2361858

河东新区社事旅商局

余老师

0825-2911526

(二)纪律监督电话:遂宁市民政局机关纪委:0825-2325628

(三)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400-825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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