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射洪市从“三支一扶”(支农、帮扶乡村振兴)计划服务期满人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四川-遂宁市-射洪市-事业单位-2026-行政事业编-射洪市镇属事业单位

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射洪市从“三支一扶”(支农、帮扶乡村振兴)计划服务期满人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射洪市从“三支一扶”(支农、帮扶乡村振兴)计划服务期满人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招聘2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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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7 09:00-2026/8/27 18:00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等精神,决定从射洪市“三支一扶”(支农、帮扶乡村振兴)计划服务期满人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射洪市镇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2026年8月27日前,在射洪市镇属事业单位服务期满且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三支一扶”(支农、帮扶乡村振兴)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其中,应聘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27日及以后出生的)。退役军人可在规定的年龄基础上再放宽2周岁;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

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射洪市同仁路141号,205室)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2026年射洪市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支农、帮扶乡村振兴)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2)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3)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4)服务合同(协议)、年度和服务期满考核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

由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确认合格后,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

5.进入面试人员公布

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射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及相关事宜的公告,进入面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前应登录“射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2.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考试有关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及内容

本次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面试成绩将现场公布。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详见《考核通知书》。考核全过程实施封闭式管理,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考核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考核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若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个环节。

(四)成绩公布

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射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考核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面试考核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考官打分的有效分数最高分的高低确定名次;若以上要素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如国家和行业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对残疾类别相应体检项目或标准适当放宽,以能否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特殊情况,由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管部门会商确定体检结论)。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的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相关事宜将通过“射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进入体检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由体检组织单位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应聘人员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具体招聘单位由市委编办确定后,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实施。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生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考察人选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射洪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入公示环节,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当先提供与原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在镇属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

从“三支一扶”人员中考核招聘到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射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招聘政策、招聘程序咨询电话:0825-6191010

(二)纪律监督电话:0825-6191012(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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