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3人45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遂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遂宁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和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人员和专业技术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和专业技术岗人员。
中共遂宁市委党校“岗位编码08631006”岗位面向全国范围公开选调。
(二)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涉及30个事业单位、45个岗位,计划选调63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6年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选调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条件如下。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近5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以及各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有关规定。
(3)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经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有2年以上(含试用期)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其中,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乡镇事业单位的,须在公开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以及新提拔任职不满1年的。
(5)尚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以及我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6)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7)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9)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要求的不得流(调)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本次选调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10:00至6月1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须知及要求
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选调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1个岗位报名,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一览表》所列的电话进行咨询。专业是否与选调岗位条件相符,请通过“学信网”专业目录查询。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6年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并对填写信息真实性完全负责。报名时填报的身份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保持一致,同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一致。
3.上传照片等报考资料
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头像证件照,格式为jpg)。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上传时请慎重选用。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6740101。
(二)资格初审
由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或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10∶00至6月2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拨打附件1的联系电话咨询)。如因条件不符或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5月28日10:00至6月3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缴费成功后不能更改信息,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选调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调减名额或取消该选调岗位,调减选调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选调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于6月10日16:00前在选调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2026年6月23日09:00至6月26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提醒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报考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面试资格审查、考察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1科,卷面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公文写作能力。
2.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的选调名额之比不低于3∶1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6年6月27日,具体的考试时间及地点以本人《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7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80%。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的人员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平均分将于7月中旬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各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与选调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选调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及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将于7月中旬分别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查阅。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由选调单位资格初审、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复审、验证,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资格确认。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的相关资料见附件《报考须知》及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根据《报考信息表》中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公布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市属事业单位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相关事宜的公告,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在各地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相关事宜的公告,进入面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
4.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开选调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缺考、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三)实干实绩评价
实干实绩评价由选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开展实干实绩评价岗位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填报准备实干实绩报告表(表样由选调单位提供)及有关印证材料,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确认后,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同步提交选调单位。报考人员实干实绩报告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考人员选调资格,同时追究参与作假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实干实绩评价满分为100分。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参照《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实干实绩评价操作细则》明确的方法程序、分值占比及有关要求,组建评分组开展实干实绩评价,评分情况报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与考试总成绩一并公布。
四、差额考察
按以下计分规则计算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一)开展实干实绩评价单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实干实绩评价得分×10%。
(二)未开展实干实绩评价单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得分高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选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管理权限,分别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差额考察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排名及考察人员名单,因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考察后由选调单位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选调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结果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由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不唯分取人。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选调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体检组织单位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顶岗试用
除教师身份的报考人员外,等额确定体检合格人员到选调单位顶岗试用1-2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确需延长试用时间的由各单位确定,最长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间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可终止试用。因试用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七、讨论决定
顶岗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顶岗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选调岗位的面试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得空缺(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选调人员分别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各地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备注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报考人员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选调单位要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选调人员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川人社发〔2022〕22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相关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二)公开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发分别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各地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提示。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实干实绩评价、体检、考察、递补、办理调动手续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本公告由选调单位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由主管部门和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报名咨询电话:
0825-5808900、5866013(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5185122(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6191010(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5430580(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7823101(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86740101(四川人事考试基地)
(三)纪律监督电话:
0825-5863196(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
0825-5185355(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办)
0825-6191012(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
0825-7822148(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办)
0825-5428086(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

